随着刑法第253条的修正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草拟中,有不少人开始讨论起一个在欧美国家十分盛行的一个作法,Do
Not Call (勿拨打电话登记)。我把它们的作法大致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猜想这样的一个作法,将来也有可能在国内实施,只有真正做到Do Not Call后,才有可能做到别再打我了。
这样的一个作法,在美国、加拿大、澳洲及一些主要的欧美国家都有。以美国为例,消费者如果不想接受电话营销的电话,可以打电话至1-888-382-1222(也可利用网上),将其市内电话或移动电话登记成Do
Not Call 的电话号码,以避色受到电话营销的干扰。除了少数例外的情形外(如慈善团体募款),凡是登记在Do
Not Call 的电话号码,都不可以进行电话营销。
登记 Do Not Call是个免费的服务,一旦登记后,这个电话号码就是一直在名单上,直到消费者要求把它从名单中移除为止。
所有的电话营销公司被要求至少要每31天去搜索及比对Do Not Call中电话号码,并把符合的电话号码从其名单中去除。如果电话营销公司打电话给一个名单已在Do Not Call中的消费者,消费者可以向政府投诉,电话营销公司也可能因此会受到处份。
有人说如果中国也有了Do Not Call的制度,是否会对电话营销造成大的影响?我的看法刚好是相反,因目前电话营销花了大量人力成本,有很大的比例会是打到了拒絶电话营销的客户。未来如果有了这个制度后,我们就可以理解成凡是未登记在Do Not Call的名单中的电话,应是较愿意接受电话营销的族群,电话营销中心也不用再浪费钱打不那些不接受电话营销的消费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