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19-03-11 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各提出意见的潜在投标人和专家应于2019年3月11日下午17时前将书面意见(签字、盖章)送至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第七事业部,同时将书面意见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何东旭
5、联系电话:13282820057
6、联系邮箱:1977597183@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