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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联通BPO(呼叫中心)业务合作商公开招募公告

2019-11-21 23:05  《4PS呼叫中心国际标准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17317241681(微信同号)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为依托电子商城,积极探索工程、服务、物资的“采购、订单、物流、仓储、转资”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模式,保障本公司对产品自主选择权,拟公开招募职场合作伙伴、人力资源合作伙伴、系统合作伙伴、整体外包合作伙伴的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在电子商城“公开市场”上架,本公司在电子商城上架的产品范围内自主实施采购。招募编号:JSZBZB20192824。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产品内容

1.1 招募名称:2019年浙江联通BPO(呼叫中心)业务合作商公开招募;

1.2招募期限:自招募结果确定之日起两年;

1.3具体采购内容:职场合作伙伴招募、人力资源合作伙伴招募、系统合作伙伴招募、整体外包合作伙伴招募;

1.4本次招募划分为四个标段:

标段一:职场合作伙伴公开招募

工作内容:呼叫中心职场合作伙伴负责提供呼叫中心所需的场地建设及装修改造、通信线路(不含通信话费)、本地网络设备、综合布线、工位、座席配套(电脑、耳麦、桌椅等)、日常运营费用等相关设施及服务。

标段二:人力资源合作伙伴公开招募

工作内容:人力资源合作伙伴提供但不限于员工招聘、员工培训、薪酬发放、社保公积金代缴、劳务派遣以及业务外包合作等服务。

标段三:系统合作伙伴公开招募

工作内容:呼叫中心系统合作伙伴负责提供呼叫中心所需的呼入、呼出或在线客服平台。

标段四:整体外包合作伙伴公开招募

工作内容:整体外包合作伙伴需提供包括呼叫中心坐席、人员、系统等整体服务。合作模式为整体项目外包,即联通方负责对整体项目进行业务管理、业务考核,由合作方负责项目的项目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招聘及管理、项目执行等内容。

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一个或多个标段且不限入围标段数。

2.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职场合作伙伴招募资格条件

2.1 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 申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公示页面截屏);

2.3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4业绩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1年以上BPO业务服务经验,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期间同类项目案例(职场合作相关合同)至少2个,(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期间类似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服务项目页(能体现合同标的)、关键页、大签页、服务时限页以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提供框架合同,则必须提供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

2.5 其他要求:

2.5.1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提供相关承诺书;

2.5.2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誉及企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黑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况,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内容)的截屏打印件;

2.5.3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申请人不是采购方的附属机构,提供相关承诺书;

2.5.4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相关承诺书;

2.5.5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5.6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撑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2.6 申请人应承诺根据招标人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展BPO业务实施工作。

2.7 申请人应承诺满足《职场基本配置要求》。

标段二:人力资源合作伙伴公开招募资格条件

2.1 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 申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公示页面截屏);

2.3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4业绩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1年以上BPO业务服务经验,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期间同类项目案例(呼叫中心业务相关运营合作合同或人力资源相关合作合同)至少2个,(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期间类似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服务项目页(能体现合同标的)、关键页、大签页、服务时限页以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提供框架合同,则必须提供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

2.5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6 其他要求:

2.6.1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提供相关承诺书;

2.6.2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誉及企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黑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况,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内容)的截屏打印件;

2.6.3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申请人不是采购方的附属机构,提供相关承诺书;

2.6.4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相关承诺书;

2.6.5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6.6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撑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2.7 申请人应承诺根据招标人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展BPO业务实施工作。

2.8 申请人应承诺具备如下招聘能力:

(1)7个工作日内能够招募大于等于50名符合要求的人员;

(2)20个工作日内能够招募大于等于100名符合要求的人员。

标段三:系统合作伙伴公开招募资格条件

2.1 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 申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公示页面截屏);

2.3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4业绩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呼叫中心系统支持1年以上经验,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期间同类项目案例(呼叫中心系统建设及运营维护相关合同)至少2个,(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期间类似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服务项目页(能体现合同标的)、关键页、大签页、服务时限页以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提供框架合同,则必须提供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

2.5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且经营范围须包括呼叫中心业务,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6 其他要求:

2.6.1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提供相关承诺书;

2.6.2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誉及企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黑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况,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内容)的截屏打印件;

2.6.3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申请人不是采购方的附属机构,提供相关承诺书;

2.6.4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相关承诺书;

2.6.5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6.6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撑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2.7 申请人应承诺根据招标人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展BPO业务实施工作。

2.8申请人须承诺,系统具备一般客服坐席呼入、呼出热线服务功能,电话营销功能,在线客服功能其中一种或多种功能。

标段四:整体外包合作伙伴公开招募资格条件

2.1 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 申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公示页面截屏);

2.3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4业绩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呼叫中心运营管理1年以上经验,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期间同类项目案例(呼叫中心整体外包相关合同)至少2个,(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期间类似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服务项目页(能体现合同标的)、关键页、大签页、服务时限页以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提供框架合同,则必须提供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

2.5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且经营范围须包括呼叫中心业务,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6 其他要求:

2.6.1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提供相关承诺书;

2.6.2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誉及企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黑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况,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内容)的截屏打印件;

2.6.3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申请人不是采购方的附属机构,提供相关承诺书;

2.6.4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相关承诺书;

2.6.5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6.6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撑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2.7 申请人应承诺根据招标人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展BPO业务实施工作。

2.8申请人应承诺满足《职场基本配置要求》。

3.招募文件的获取

3.1发售电子版招募文件:

3.1.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1日17时00分至2019年12月4日17时00分。

3.1.2招募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申请项目报名与招募文件购买,具体流程如下:申请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募文件。 注: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联通“沃支付”开通操作指南(《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代理机构(商户)在线售标流程指引》),请潜在申请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在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3.1.3招募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网上支付后将申请人信息表(格式见招募公告附件)发送至jszbhz02@163.com,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招募规则

4.1职场合作伙伴招募、人力资源合作伙伴招募、系统合作伙伴招募、整体外包合作伙伴招募等四大类招募方式均为“合格制”招募,均不限定招募数量,其中整体外包合作伙伴招募要求评审分值需达到70分以上,其他类别招募满足招募要求即视为合格,并在电子商城“公开市场”上架商品。

4.2通过招募的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时,招募人重新招募选取合格的供应商。第二次招募的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时,不再进行招募,取消该标段。

4.3履约保证金:询价阶段约定履约保证金。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电子申请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1)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异常时的处理:

A、申请人须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申请文件。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申请人无法上传申请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申请文件,申请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五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申请文件等操作,尽早在申请截止日前上传申请文件)。若申请人无法上传申请文件请及时通知采购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B、申请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申请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申请文件。申请截止时间后,电子申请文件无法上传。如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未在系统中上传申请文件或上传的申请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申请被否决。

6.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8. 电子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施电子采购,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为保证电子采购流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以下注意事项:

7.1 凡有意参加本次申请但尚未注册的申请人,请登录“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并及时购买联通iPASS电子证书,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7.2申请人须持有联通新版“iPass”(2017年1月1日后办理),若无或为老版本、过期等,请及时与中网联系进行办理、升级或者续费等操作,否则无法进行线上申请,若有疑问可联系中网的客服人员:010-60844066;

7.3合作方门户电话:010-67882255-3-8-2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67882255-3-3-2

(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9.联系方式

招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6号

招募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安路1336号联通大厦609室

联系人:金程、江大伟

电话:18656690714、18694995064

电子邮件:jszbhz02@163.com

招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

发布单位:浙江省分公司

01、 申请人信息表.rar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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