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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贝成功打造上海市人大信访办呼叫中心系统

2005-05-12 00:00  《4PS呼叫中心国际标准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17317241681(微信同号)  51callcenter


  上海三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构建的市民来电接听处理系统近日开通。该系统旨在利用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呼叫中心系统技术,充分利用和整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现有的系统和资源,建设一个高性能、高效率的电话增值业务服务系统。实现各项业务服务。

  上海三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呼叫中心系统集成商,拥有强大的技术背景,不仅为企业提供各类呼叫中心解决方案,在政府行业,三贝曾经成功的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构建了电话服务咨询数字智能系统,为上海市房地局开发了信访投诉计算机电话集成系统。政府呼叫中心的开通,大大改善了广大老百姓和政府机关的沟通渠道,真正实现了政府机关执政为民的核心思想。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受理市民信访投诉的专门机构。而三贝此次为人大信访办建设的市民来电接听处理系统不仅具备了普通呼叫中心的所有功能:IVR(交互式语音应答)、ACD(来电排队系统)、语音信箱、录音系统、坐席系统、报表系统、信访办电话投诉应用系统等等,在此基础上,还和原有的信访业务信息系统做了整合,实现两个系统统一登入,在业务系统的来电录入界面中不仅可以通过文字来记录市民的来电内容,还可以将来电的录音文件和该来电的文字内容进行关联。

  总之,人大信访办市民来电接听处理系统的开通为人大和广大市民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其先进的技术和完善的功能得到了上海市人大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的肯定。

上海三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供稿 CTI论坛编辑

 

共1条评论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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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CallCenter网友     2009-06-29 14:18:16

    申 诉
    我不知道我这不公正调解还有申诉的地方否?连头载国徽的人民法官都如此悲愤无耻。六年了,难道我真的要用我的生命制造轰动事件才能还我公正????社会如此不公正???我真的不知道到哪里去申诉?真的没有公理的地方了?我不会忘记这张奕所谓法官!!!无耻!!!
    我是在黄浦区。第(2004)黄一(民)初字第356号民事调解书中关于老人赡养费中被告之一厉志强,调解曰期是2004.3.9。巳经六年了,执行情况不尽人意。敬老院没有建帐,从敬老院帐务查阅没有按调解书执行,也无人监督,希望法院出面支持公道。现存在问题如下:
    当时调解由你院张奕法官主持的,主要调解成三点:
    1, 二个子女每月各贴老人200元
    2, 老人医药费二个子女各半(并注明要大医院、电脑打印发票)
    3, 女儿占用了老人房子,老人在敬老院的住宿费由女儿承担(250元/月)。因为敬老院费用由住宿费、护理费、伙食费组成。当时敬老院住宿费是300元/月,而那个田士威律师(代表我老妈的)改口说那就支付250元/月吧,就这样定下来了。
    在调解中我明显感到不公正待遇,在打印调解书时,没有把第三条打在调解书上,当时我们就问了张奕法官为什么第三条不打印?她说这和赡养费不一样,不能打上去,这是法院有这方面规定的,但可以来查纪录的、、、、、我们都是本份人,从来没和法院打过交道,又不懂,又为了赶火车,就认同了张法官的意见,急急离开了黄浦法院回无锡了。
    我是一个本分人,从来没进过法院,想不到法院也有这一招。。。。。以后问了无锡的律师才知道上了当。我可悲啊,这个年纪的人在法院还受骗。而且在人民法院???
    几年来我在愤愤不平中生活。(包括我们一家人)
    为了怕若事生非,我一直忍受着。我原来是一个很上进的人,现在我看淡了这个腐败社会。。。。。。因为法院也能做出这种不人道行为损害公民利益
    我从调解书生效后一直按照承诺支付所有费用,有单据可查,我都寄给敬老院院长的。但作为老太女儿除了有时去看望她外,还没有出过一分钱(也许你会不相信,但是事实)。
    现在老太退休金每月是XXXX元,敬老院全托费用是XXXX元。老太自己用自己退休金也用不了,而要我支付的钱不是给她自己当生活开支??????我会近期告诉你调查结果,如果说不述成立,我将终止支付。
    现在老太全托在敬老院里(全护理)。我说把老太的医疗卡和身份证交给敬老院(敬老院也同意)她就是不肯,
    而她我现在如果说迟寄生活费,她就马上拿了老太身份证上法院申诉催讨。不定期来法院信函,我们者是本份人,一听法院来函….要几夜天睡不好觉…..就和你寄给我一样的,这次还少一些。以前几千元发票要我支付……我真受不了这冤枉事。使我身心疲惫…….她这法院有熟人.我到哪里去评理啊!老天!!!
    老太女儿从小就是受家庭不良教育,好吃懒做,又是一个社会上的女混混,无赖。。。。你们法院也没有办法?我和她女儿矛盾也是起因她把老太赶出家门,帮老妈说话所造成的。
    求求你们帮帮我,哪里有可以讲道理的地方???六年了,只是老太现在也只有一口气了,长不了了。我也不想什么了,只想能还我一个公道。我不知道法律工作者也如此低下。连做人的原则也可以做交易。这社会怎能和谐???
    为此请求法院:
    1,若老太的退休收入超过了支付敬老院支出,应该撤消支付其生活费用
    2,敬老院同意帮助建立个人帐户(也不是老人第一个),双方每月按调解书把费用交敬老院院长(即我每月200元,她女儿200元+250元计450元)
    3按调解书要求,没有出的部分补出来。以后做为老人后事之用。
    4, 老人看病全部敬老院负责,凭敬老院院长签字发生费用支 付承担。无须她女儿找私人医生看病。(都是一些乱七八糟发票让我支付)
    5, 把老人退休工资工资卡和看病医疗卡,还有身份证、图章交敬老院院长保管,(敬老院院长也同意的)既然连人都赶出来了,还叫她保管这些有何意义?
    6, 我在外地,今后老人要我承担费用有敬老院通知我,如果我拒付可以起诉法院执行。

    原无锡钢厂退休职工:厉志强 13655851075 200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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