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上海市医疗保险信息中心呼叫中心子系统设备部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叁佰万元人民币;
(2)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应具有完成3个以上类似项目的经验;
招标编号:SHZFCG2003-60127
招标项目:上海市医疗保险信息中心呼叫中心子系统设备部分采购项目(第一包:呼叫中心设备;第二包:服务器及相关设备)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4年4月27日起每天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下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4年5月17日10:00之前送达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404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定于2004年5月17日10:30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412室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04室 邮编: 200011
联系人:许殷泰 电话:(021)63775036、63185500-4042
电子信箱:xyt@shzfcg.gov.cn 传真:(021)63186094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4月27日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