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20190915399120
三、 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客服和信访接待中心相关功能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智能客服 | 1 | 340000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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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能接访 | 1 | 742100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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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一、根据《浙江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指标体系和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印发《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数字化转型建设方案》(浙信〔2018〕41号)、《关于做好智能客服系统开发对接工作的函》以上有关通知要求,报市财政局审批,已确定由我局建设 “智能客服和信访接待中心相关功能项目经费”项目。
其中的“智能客服”项目分项目经市电子政务办审定,财政预算资金批复34万元。 因“智能客服”项目需在绍兴市统一政务投诉咨询举报平台系统中接入语音机器人进行话务接访和拨打,项目需依托绍兴市统一政务投诉咨询举报平台系统,是该系统的延伸和深化,为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统一性,故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要求“智能客服”项目的实施建设,由绍兴市统一政务投诉咨询举报平台系统建设的中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负责实施,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根据信访接访和保密工作需要,并报市财政局审批,已确定由我局建设“智能客服和信访接待中心相关功能项目经费”项目,其中的“智能接访”功能分项目经市电子政务办审定,财政预算资金批复74.21万元。此项目系绍兴市统一政务投诉咨询举报平台项目及附属智能叫号、视频监控系统的延伸和深化,和原系统具有紧密承接性,故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具体情况如下: 该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建设针对市领导接待日及各部门日常接访的各接访室信息化需求。通过绍兴市统一政务投诉咨询举报平台对来访群众进行人证识别、诉求分类,并在系统中生成和展示主要诉求、历次信访记录、有关处理意见等资料,供市领导决策和日常部门信访处理,故完全是依托绍兴市统一政务投诉咨询举报平台系统建设开发的;
二是用于会议、应急指挥室视频会议培训、信访调度指挥、上下级部门处访联动等信息化需求,也承接于信访综合平台及视频监控系统。需要应急处置时,实时监控,及时分析来访动向,通过信访综合平台系统进行数据比对,调取历史信访记录,上下级联动,便于领导指挥调度。
鉴于上述项目有助于建立方便、高效、多元的信访智能服务环境,提升市领导及多部门联合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而它需要依托绍兴市统一政务投诉咨询举报平台系统及附属智能叫号、视频监控系统,是原有项目的延伸和深化,为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统一性,要求“‘智能接访’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建设,由绍兴市统一政务投诉咨询举报平台系统建设的中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负责实施,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绍兴市塔山街道四马路9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无。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无。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联系人:叶明
联系电话:0575-85201560
传真:0575-85201560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系人:应春兴
监管部门电话:0575-85209806
传真:0575-85209806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