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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戴尔中国直销“灰幕”

2005-06-05 00:00  《4PS呼叫中心国际标准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17317241681(微信同号)  51callcenter


        从PC无名小卒变成行业龙头霸主,DELL全球第一的市场理想终于在今年4月宣告完成,而在中国PC市场,DELL则豪言已稳居前四。但这些并不意味着DELL处处会一帆风顺,最近一段时间里,一个发生自DELL直销系统内部的误差事件,正导致该公司与客户签定的150多个定单被迫召回。但是,一家名叫上海智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户却拒绝了DELL的召回要求,双方由此步入了法庭诉讼的边缘。  

    一次报价系统的漏洞事件 

  “感谢您致电DELL,全球领先的电脑直销公司,我公司将为您提供最佳的服务和品质。”五一节前,60多岁的王均泰第一次拨通戴尔计算机中国有限公司(简称,DELL)的800销售电话,耳边就传来了这段语音。 

   王均泰是上海智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启)的一个行政人员。5月27日,他告诉本报记者,这是他第一次接触直销,在“先付款再发货”的直销模式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常规观念之间,他一直犹豫不定,但由于单位急需采购53台PC,所以在DELL销售人员的一番鼓励下,终于决定尝试直销。5月7日,上海智启按DELL提供的53台PC报价向对方汇去了全部货款。 

  20多天后,王均泰非但未能如愿达成采购意向,还被DELL的一张传真拉到了法庭诉讼的边缘。5月27日,智启方面向本报记者提供了一份DELL发给它们的一个传真,这个标题为《关于1166908、1166845的戴尔<报价单>的最后通知》的律师函要求,智启应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主动与DELL方面律师联系,解除此前达成的购销合同,否则DELL将单方面向法院申请撤消,而导致的损失由上海智启承担。  

   据王均泰回忆,5月1日,他拨通800电话,一位DELL呼叫中心人员把他介绍给了销售部工作人员邱一名。针对53台PC的采购意向,DELL方面的邱一名向他提交了一个总价为人民币30.2万元的报价单,每台PC单价为5699元,不过条件是必须预先全额付款。开始王均泰不理解,但听了邱的直销模式讲解和承诺之后,还是在5月7日向DELL银行帐号电汇了30.2万元的采购款项。 

  但事态很快出现了一个变化。9日,邱一名突然打电话给王均泰,告知他所订的两批报价单(号码分别为1166845和1166908)因故无效,紧接着,12日和13日,上海智启相继从DELL收到一份正式传真,称戴尔报价系统出现了重大漏洞错误。同时,DELL单方面提出一项决定让上海智启选择:1、取消原定单(1166845、1166908)并收回已付货款;2、接受经更正的报价单并支付相应的货款。 

   DELL在传真中描述说,“由于我司定单系统的错误,导致我司03年5月1日向贵司发出的编号1166908、1166845的戴尔《报价单》出现重大的价格误解。我司销售人员立即向贵司作出解释,并向贵司发出经改正过的编号1182998《报价单》,后又于03年5月13日向贵司发出《有关戴尔报价单的紧急通知》,及时通知了贵司该重大误解存在的事实,并为此而给贵司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此外,我司已将贵司支付的款项全额退还贵司。” 

   此时,上海智启拒绝了DELL单方面提出的条件,坚持以第一次报价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合同。上海智启方面认为,他们在合同签定前曾多次与DELL方面确认价格,既然合同关系已经形成,那么,DELL就不能由于自身系统的错误而放弃商业上的承诺。加上DELL更正后的定单总报价110.07万元,以及事后的优惠价91.16万元,都比原先的30.2万足足高出两三倍,所以,上海智启一直不愿答应。然后,上海智启按照传真要求再次与DELL销售人员邱一名联系时,发现对方的语音电话已提示其离职。于是,从5月15日起,双方不再电话联系。 

  这是上海智启提供的事件发展版本,而DELL方面则拒绝披露双方的详细交涉过程。 

  53台PC与150个定单 

  从DELL一方提供的信息显示,本次报价系统出错事件中出错的客户定单共有150多个,除上海智启一家公司的定单之外,其它客户的定单都已在协商的前提下,顺利地达成了召回。 

  在上海智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一再拒绝收回合同的情况下,5月27日,DELL终于用法律函的形式向上海智启发出了收回合同的“最后通牒”。在最后一个通知中,该公司陈述了下列法律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1条的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另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及《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不同意撤消合同的话,他们最起码要多花三四万的诉讼费”。DELL方面的律师黄文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DELL一开始是希望协商形式解决问题的,但后来发现上海智启不同意协商,所以,DELL只得准备向厦门人民法院提交撤消合同申请,“撤消合同的有效期是一年,超过这个时间,我们就无法起诉了。”黄文强说。 

  在落款日期为5月20日的最后通知中,DELL声称只在7天时间内接受上海智启方面主动解除合同的行动。不过,截止6月1日,上海智启方面依然未对此作出回应。“我们现在就等着他们起诉,我们也咨询了相关的律师。”上海智启在北京负责该纠纷的一位全权代表谢旭这样告诉记者,他们愿意在这件事情上与DELL一争到底。 

  在150个定单之中,为何只有上海智启不能与DELL方面实现协商解决呢?作为一个全球最大的PC厂商,一个最著名的直销品牌,难道DELL真的为了担心丢失80万人民币?在此后的采访中,疑问逐渐有了答案。 

  DELL发言人冯伟指出,通过内部的一套对客户认证程序,DELL判断上海智启根本不是一个普通客户,而是一家系统集成商。 

  一位接近真相的知情人士透露,DELL的特殊处理与上海智启之间过去有过交易历史,后者曾多次以系统集成商的名义从DELL公司拿货,然后提供给最终客户,这在DELL公司里是允许的,但是,上海智启还曾经把一些货分流到了分销市场,这触犯了DELL内部的销售政策。为此,DELL怀疑这家公司故意利用错误讹诈自己,所以才在服务处理上采取了不同的态度。 

  就DELL的怀疑,上海智启表示自己注册是今年3月,公司是做HR软件的,此前同DELL未有生意往来,这次买机是为自己员工使用,上海智启否认自己是系统集成商。 

  DELL与系统集成商的爱恨关系? 

  业内广泛流传的一个事实是,DELL与系统集成商之间有着一层微妙的爱恨关系。一方面,DELL通过系统集成商销售不少定单,能迅速获得更大占有率;而另一方面,有系统集成商把转移DELL低价货源进入分销市场,冲击了更高价的DELL直销渠道,这令DELL不快。
 
  DELL中国董事总经理符标榜曾说:“一些代理商和用户捆绑起来,甚至就以用户的名义,以团体购买的优惠价格拿货,然后再卖给个人消费者,从中赚取差价。”DELL这一情况定义为“骗单”,甚至把一些“骗单”公司拉到合作伙伴的“黑名单”中,但是,“骗单”销售暗流依然未除。2001年底,DELL中国董事总经理符标榜曾透露过一个数字,DELL产品在中国的直销比例为72%-75%。也就是说,DELL有将近1/4以上的报价单是通过集成商包销的。 

  拿DELL笔记本来说,中关村代理商的销售价往往比DELL的网上报价还要便宜1000-2000元人民币,DELL网上直销由此遭受冲击巨大。一般而言,DELL之所以能向分销市场保持低价格,在于其不但具备国内IT厂商所拥有的低制造成本,更有全球范围内的低采购成本。拿最低、最新的一款迅驰笔记本电脑为例,DELL的网上报价是12098元人民币,而联想同类产品报价为13000元。IDC统计,从2000年到2002年,DELL在中国个人PC消费市场的业务比例已从0.2%增长到了4.7%。有经销商认为,由于DELL公司增长的PC销售量多数出自个人零售市场,所以,DELL通过集成商流出的货源在增长。 

  DELL认为与系统经销商合作是有苦衷的,是被迫的:一是许多客户要求如此,二是某些定单金额太大而不能放弃,只能委曲求全。DELL发言人冯伟说,“我们现在并不是要全部铲除系统集成商客户,而是希望市场成熟后能自然淘汰。” 

  对系统集成商而言,与DELL的合作则是“与狼共舞”。由于DELL与集成商的结帐方式是“一单一清”,从不赊帐,所以系统集成商必须承担销售中的最大风险。此外,系统集成商还要向DELL提供客户的确切资料,如此一来,尽管短期能从DELL供货中获得高额利润回报,但长期却可能让自己失去多年积累的客户资源。所以,那些系统集成商在在与DELL玩耍“骗单”游戏的同时,一边还在警惕着DELL的“黑名单”政策。 

  在这种脆弱的微妙关系面前,如果真如DELL所怀疑的那样,上海智启是一家“系统集成商”,那么,DELL与上海智启的历史爱恨不失为之间复杂纷争的一个缩影。 

  服务是否滞后、政策是否歧视? 

  “DELL根本没有诚意,即使道歉也那么生硬。”作为当事方之一的上海智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罡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显得忿忿不平,他说,从发生事故到现在,DELL未曾派人上门道歉。 

  王罡坦言,其放弃和解并非仅仅出自利益的考虑,同样也与DELL服务的歧视性服务政策有关。
 
  2001年2月,Dell公司在新加坡、香港和马来西亚等地的网站上,曾把一款型号为Inspiron 3800 C600ST的笔记本电脑报价从1338美元说成了123美元。当时的报道称,Dell最终以123美元的价格向订货人提供了该型号的笔记本电脑,赢得了消费者对DELL直销模式的信任。而在本次报价出错事件中,上海智启和其他用户并未获得类似待遇。为此,谢旭对此不能理解:“为什么中国的消费者不能享有同样的权利?” 

  其次,由于DELL最大的销售中心就在上海,而DELL却未派人上门协调处理此事,仅通过传真和电话解释,这使智启方面大为不解。 

  据了解,这跟DELL中国的服务政策有关。目前,DELL将它的中国市场客户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大企业、政府和行业客户(LCA+G+E),约占DELL整体业务销售的90%;另一部分则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消费者(HSMB),仅占10%的比例。具体而言,DELL的服务策略是,DELL只对属于LCA+G+E的客户实行上门服务,派出分布在客户所属区域市场的驻地销售人员,而对属于HSMB的客户,只提供DELL中国客户中心(CCC)人员提供的电话销售和服务。 

  这也就是说,智启公司所在地上海拥有DELL的销售中心,但如果上海智启不属于LCA+G+E客户,即使它期望获得上门服务也受到DELL销售制度性的限制,因为DELL上海销售中心人员只对大客户服务。 

  记者就智启的两点疑问咨询DELL,其发言人冯伟均不愿正面评论。不过,DELL方面不能回避的事实是,作为一个以销售为核心的IT公司,该公司内部的销售部门与服务部门的激励是存在极大差异的,前者业绩成效跟员工利益挂钩更紧,而后者的反应能力则相对迟缓。 

  有业内人士认为,DELL服务不够积极的原因在于,与采取分销的IT公司不同,DELL报价单不存在赊帐现象,所以造成了后期服务的不够灵活,这应了一句俗话“钱在谁的手里,谁说话就更有用”。 

  拿DELL与上海智启的这次交易来说,DELL前期销售过程表现得相当“灵活”。具体表现为,上海智启方面采购意向中的53台PC完全是一个需求(AO-GX260SMT型号PC),也本该在一个定单中提交,但在DELL公司内部,这个53台PC的定单却被拆分成了两个:包括28台PC的1166845号定单和25台PC的1166908号定单。记者了解到之所以一个型号的机器被划成两个定单,是由于当时的邱一名所在的小客户部只负责接洽采购需求在50台PC以下的客户,若邱一名想拿下定单,只能采取拆单的方式。

                                                                                 来源:《世界商业评论》ICX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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