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移动互联网收费,是从手机WAP应用角度来制订资费;但随着大量智能手机的应用,以及WAP技术在信息展示上的功能性限制,越来越多的移动用户有使用移动网络访问普通Web网站的应用需求。这种情况下,当前按照流量收费的移动互联网资费标准,已经远远落后于用户的应用需求。
从这个角度来讲: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如果不能尽快大幅修改其移动互联网资费标准,将很难和移动通信的后来者-中国电信竞争!
而对于包括中国电信在内的国内电信运营商而言,应把移动互联网业务看成是用户的基本业务,而非奢侈业务!
在当前用户未达一定规模的情况下,应积极通过资费导引等手段,鼓励用户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移动运营商应该从用户所获取的个性化移动互联网内容上赢利,而非满足于收“过路钱”。如果是那样,电信运营商成为“通路商”的命运将注定不可更改!
3G时代,移动互联网是必需品而非奢侈品!电信运营商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在制订移动互联网资费时“放水养鱼”,而非“涸泽而渔”,这样才能培养起用户的移动数据应用习惯,为运营商的内容营收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