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话营销>>新闻详情

财险公司电话销售新规出台电话销售限于个人业务

2007-04-30 00:00  《4PS呼叫中心国际标准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17317241681(微信同号)  51callcenter


     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开发和管理的通知》,对财险公司开发、销售和管理电销专用产品作出规范。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电销专用产品只能用于承保分散性的个人业务,非分散性个人业务和非电销渠道不得使用电销专用产品。各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当对电销专用产品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避免各销售渠道的产品在价格、服务上相互发生冲突。 

    保险公司必须以直销形式,通过电销模式自主经营电销专用产品,不得委托、雇佣保险中介机构或其他外部专业机构销售电销专用产品,不得在电销业务的经营费用中列支手续费等中介费用。保险公司还应建立电销专用产品独立核算制度,电销专用产品相关的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营业费用等应在财务科目上单独记录、统计与核算,不得将非电销业务记入电销业务渠道项下。 

    保险公司开发的电销专用产品应当由总公司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保险公司修改电销专用产品条款费率的,应当由总公司报保监会审批。

中国证券报

共0条评论网友评论
  • 全部评论
共0条记录(共页)
向您推荐

新闻 按行业分类

厂商 按产品分类


        
总机:021-51601170 直线:021-58307717,17317241681(微信同号) 电子邮件:cct@51callcenter.com  泸ICP备10026114号-4  行业交流俱乐部QQ:291915721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东辰大厦810室  邮编:201204 上海趋天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0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