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天的时间内,接到同一家保险公司的几个推销电话,这样的烦人情况有望不再出现。昨日,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险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业产品管理的通知》,对电销业务中投诉集中的扰民问题作了严格规定。该通知要求,对于客户明确表示不投保或者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电销坐席人员应及时结束通话,保险公司在一年内不得对相同的客户再次呼出。
电话营销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公司直销模式,在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保险市场发达国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随着我国财产保险业的不断发展,电话营销业务也正逐步兴起,并开始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与财产保险传统渠道产品相比,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将节省的中介手续费直接让利于消费者,并能在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的支持下,实现快速、专业、个性化的一揽子客户服务,具有投保方便、价格实惠和服务优质的特点。以车险电销为例,通过电话销售的商业车险价格会比传统渠道低15%。
按照该通知的规定,财产保险公司进行电话销售,要建立电话屏蔽制度。对于客户明确表示不投保或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电销坐席人员应及时结束通话,并使用技术手段对有关电话号码进行屏蔽。保险公司一年内不得对相同客户再次呼出。据了解,下一步中国保监会还会对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产品出台相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