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热线坐席人工工资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0225002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19-03-18 —— 2019-12-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时间:2019年1月1日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供应商负责,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建行铁银支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4300171066105000373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01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6月30日前付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01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12月31日前付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人员人数达到:87人 平均接通率:不低于95% 人员流失率:不高于20%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2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人员人数达到:87人 平均接通率:不低于95% 人员流失率:不高于20% 如任意一项一个季度平均值未达标,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作; 如当月一项平均值未达标,甲方按合同金额的1%进行扣罚; 二项平均值未达标,甲方按合同金额的2%进行扣罚; 三项平均值未达标,甲方按合同金额的3%进行扣罚。 合同履约情况由政务中心热线管理处、办公室、机关纪委进行抽查。 7.违约责任如任意一项一个季度平均值未达标,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作; 如当月一项平均值未达标,甲方按合同金额的1%进行扣罚; 二项平均值未达标,甲方按合同金额的2%进行扣罚; 三项平均值未达标,甲方按合同金额的3%进行扣罚。 合同履约情况由政务中心热线管理处、办公室、机关纪委进行抽查。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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