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财采计〔2009〕5624号计划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项目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EZC-2009-ZX408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综合平台建设
三、招标内容:A包:呼叫中心设备采购及集成,详见附表“项目需求一览表”
B包:直播间设备采购及集成,详见附表“项目需求一览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为1000万人民币或以上的合法企业;
3.投标人必须总部在武汉或在武汉本地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4.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B包: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为500万人民币或以上的合法企业;
3.投标人必须总部在武汉或在武汉本地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4.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资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想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其中一个包或两个包的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一套: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时间:2009年11月13日至2009年11月27日12时(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504室。
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参加A包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监控产品主要设备(加★的为主要设备)的样品,供中标后测试其兼容性,未中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将在评标结束后予以退还。未提供设备样品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501室。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501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徐秋华
联系电话:027-87328979
联 系 人:谭健、黄涛
电话/传真:027-87835145/87835121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
邮 编:430071
单位名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中北路支行
同城倒进帐行号:839148
外地电汇行号:402521008019
帐 号:200638256410015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