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深圳报业集团大众呼叫服务中心经集团批准现就该中心“交换设备及呼叫服务平台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系统集成的相关资质;代理产品必须要有代理设备厂家的授权资质;
(3)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或等额外币;
(4)非深圳公司需在深圳工商局合法注册或在深圳有分支机构;
(5)近两年内有2个或以上的呼叫中心项目建设案例(需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金额,要求提供合同中项目投资方地址、项目代表姓名、联系电话以供核实);
2、购买标书时间:2006 年12 月27 日9时至12时或14时至18时。
3、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商报大厦七楼深圳报业集团物供中心。
4、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
5、购买标书时应该提供的资料:所有上述第1条1-5项资质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此外,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深圳报业集团物供中心存档)。
报名时投标人须带上述资质的证明文件由物供中心针对上述资质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投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资格标准的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其投标文件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6、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二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供中心,逾期视为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无异议。
7、投标截止时间:2007 年01 月9 日12 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9、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商报大厦七楼深圳报业集团物供中心
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日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报业集团物供中心。
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5-83912537
传真: 0755-83067506
网址: www.sz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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