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政策的强力支持下,三网融合正“风生水起”,即将步入发展的快车道,而就在各方津津乐道之际,一条爆炸性新闻“跳”了出来,给卯足气力直奔三网融合的产业链各厂商泼了一瓢冷水。
近日,一篇大体内容为地方电信运营商开展IP电视业务遭举报受处罚的新闻报道称,进入2月份以来,广西电信公司未经广电部门审批擅自在全区范围内开展IP电视业务,广西广电局及时发现并迅速上报。广电总局立即责成广西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制止广西电信擅自违规开展IP电视业务行为。最终经过广西局与广西电信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多方协调,截至2月12日上午9:30,全区14个市电信公司IP电视节目信号源及业务已全部停止。
而在之前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温总理明确提出来加快三网融合,提出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阶段性目标,五年计划到首批10试点城市初步圈定,允许广电电信双向进入。其中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随后笔者搜索发现网易科技、全球IP通信联盟等知名媒体也报道了这一消息,不禁愕然,这不是前后矛盾吗?广电何来胆量敢公然无视国务院做出的指示?而广西电信又何以“心甘情愿”地接受了广电的“无视”?
广电与电信的IP业务之争由来已久,这不为怪,早在2000年前后,广电体系就开始摸索开展一些电信业务,但受到电信运营商的强烈抵制,冲突不断,在一些地区甚至发展到破坏对方的网络传输设备。到2005年,电信企业也开始在部分省市推出IPTV(网络电视),利用互联网传输电视节目,但迅即遭到广电部门的阻击,直到2008年才有所松动。多方利益的冲突,错综复杂,纠缠不清。如今,纵有国字号文件的保证,广电电信似乎又要战火重开,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笔者认为,广电系有意无意之间“误读”了国务院的文件,从而以此为据,做出了阻碍三网融合发展的进程。笔者认为广电在此次事件中钻了两个“空子”。一是认为广西并不在拟定的10个试点城市之中,据某一与相关部门有深度关系的通信媒体报道,以下10城市很可能成为首批确定的10个城市:昆明、长株潭、重庆、上海、杭州、广州、深圳、武汉、山西忻州和哈尔滨,广西显然不在此列。况且既然是拟定,相关部门的最终名单还没出来,而广西电信提前开闸,显然“拂逆”了指示,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广电系的利益,因此必须阻击。二,纵览诸多媒体报道与相关人士的观点,2010年虽是双向进入,但政策却明显偏向于广电,也就是说,广电享有一年的内部整合期,这段时间电信业不得“侵犯”广电阵营。如果真是这样,那三网融合的宣言应该等到明年再宣布或许更为合适。
温总理主持的国务院会议明确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重点工作,其中第一点就是: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双向进入试点。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企业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和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鼓励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现在仔细读来,之前一些业界人士认为的“三网融合已经驶入快车道”恐怕过于乐观,一方面其中的“符合条件”、“部分”等词汇难以界定。另一方面各方意见也难以磋商统一,利益也难以兼顾。
“忽如一夜东风来,三网融合百花开”,这是许多业内外人士对三网融合的殷切期望,如今看来,这条路并非那么顺畅,三网融合仍然好事多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