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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市税务局就服务企业年提出实施意见

2009-04-01 08:36  《4PS呼叫中心国际标准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17317241681(微信同号)  来源:长江网


  【长江网讯】  (长江日报)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服务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帮助企业解决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我局决定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解放思想,创新服务理念

  (一)立足于发展,着眼于服务,积极探索和实践税收服务发展的新路子,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二)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等措施,帮助企业化“危”为“机”,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发挥职能、促进发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深化服务内涵,逐步实现纳税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个性化。

  二、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加重大决策和办理程序的透明度。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利用市地税局的网站、征收服务大厅的电子滚动屏、触摸屏,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办事结果、监督举报方式,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为纳税人到征收服务大厅办理涉税事项,实行高效便捷服务。

  当日办证服务。凡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政务大厅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由30天内定为当天。

  现场办结服务。纳税人手续齐全的,在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办结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发售、代开发票。接受纳税咨询,开展办税辅导,税收资料发放。

  首问责任服务。各办税服务厅、税务所设立首问服务台,负责引导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领导接待服务。工作日由一名区局局领导负责处理对外重大、重要的涉税事项。

  延时增时服务。七个中心城区地税局、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涉外税收管理局办税服务厅在每月1至15日实施“延时”和“增时”服务:周一至周五,办税服务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6时;法定节假日:办税服务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

  纳税申报绿色通道便捷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对重点纳税人、A级纳税人和残疾纳税人提供快捷受理服务,办理涉税事项。

  (六)规范减免税服务方式。进一步规范减免税政策审批制度,加强减免税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落实《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地税发〔2008〕208号)文件,规范减免办理流程及程序,对减免税实行集中受理、电脑管理、分级审批、限时办结的管理模式。集中受理,实现减免税申请受理与审批分离,让权力相互制约;电脑管理,对减免税办理流程实行全程监控,使程序公开透明;分级审批,规定市、区级地税局的权限和职责,让职责更加明晰;限时办结,对办理的每个环节规定时限和实行预警,提高办事效率。

  (七)深化改革,简并审批事项。一是取消和精减行政审批事项。按总局规定及时取消“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核准”、“普通发票领购资格审核”、“建立收支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审批”等6项审批事项;二是科学划分减免税类型,减少报批事项,扩大备案管理,缩短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

  三、搭建平台,拓展服务范围

  (八)利用政务网站,专门开设“武汉地税网站”(www.whtax.gov.cn),供纳税人上网查询税收政策,办税程序,及时、准确、系统、完整地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服务。网站专门开辟了“全民创业优惠政策”专栏和政策咨询解答栏,方便广大创业人员和企业查询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九)定期发送税务公报。从2002年元月起,我局开始实行税法公告制度,定期免费向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发布《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公报》,所有的《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公报》均可以在网上查询、下载。

  (十)电话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24小时为纳税人、创业者提供纳税服务。完善12366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12366纳税服务质量,创地税品牌。加强对12366接线人员全方位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完善接听技巧,提供优质服务,使纳税人咨询、举报和投诉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满意的回复,确保税收咨询回复率100%;拓展宣传渠道,变被动接受咨询服务为主动做好宣传服务,针对纳税人咨询关心的热点问题,免费向纳税人提供新编的《武汉地税热点问题专集》和《武汉地税实务问答》手册。升级改造12366语音平台,增设城区局远程咨询服务、短信平台宣传服务等功能,确保语音平台畅通,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贴近式的服务。

  (十一)拓展电子报税服务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多元化纳税申报(即网上电子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大厅申报等)与税银库行联网(不需要跑了税务跑银行)。完善“网上报税”软件应用系统,加强应用辅导培训;抓好“网上报税”管理考核,确保办理率50%、使用率80%的市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的完成。努力推广“电话报税”,为纳税人提供多样便捷的申报服务方式;在已有的两个区局实施“电话报税”的基础上,今年在7个中心城区逐步推行“电话报税”管理服务,方便纳税人快捷完成纳税申报。

  四、发挥职能,丰富服务内涵

  (十二)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用足政策,严格落实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扶持下岗再就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节能节水项目等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培植税源,激励全民创业。

  (十三)坚持和完善“六上门”服务制度。走进企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宣传政策,落实政策。及时解决大型企业直通车工作中的涉税问题,关注中小企业困难问题,帮助其做大做强。加强新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辅导。

  (十四)建立税管员纳税辅导制度,体现个性化服务。建立和完善税管员定期上门辅导分户分类登记制,通过有针对性的、详实的辅导资料和税管员上门讲解税收政策,使企业对缴税种类、缴税额度、缴税方法、缴税时间、缴税地点、缴税资料,以及对税务机关服务窗口、服务部门、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清楚明白,让企业明显感到缴明白税、放心税,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依法纳税的遵从度。对A级纳税人,实行电话预约,送发票上门服务。

  (十五)全面梳理归集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和措施。编印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系列丛书,方便纳税人全面了解税收优惠政策。为了有效地宣传税法,落实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方便服务广大纳税人和基层税务干部,组织编写以“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系列丛书》,包括全民创业篇(2008年市人大一号议案)、两型社会篇(湖北省的一件大事--8+1城市圈)、科技创新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新农村建设篇(每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内容)等4本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丛书,免费发放给纳税人和供全体税务人员学习。

  (十六)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引导。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媒体宣传,特别是在每年的税法宣传月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把税收政策信息及时、广泛地让纳税人知晓。走进高校、走进社区,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工作。

  五、明晰责任,完善服务制度

  (十七)加强作风建设,保证各项税收政策执行到位。一是进一步转变领导作风,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务求必成。对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制,增强领导力,强化执行力,提升工作效力。二是狠抓基层税务所建设。基层税务所是直接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和为纳税人服务的一线单位,是地税部门联系广大纳税人最直接桥梁和纽带,加强基层税务所建设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更是“带好队”的关键所在,按照《市地税局进一步加强基层税务所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把加强基层税务所班子建设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要求班子成员带头成为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工作的表率,着力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提升基层干部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全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为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十八)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制度建设。2009年我局针对税收执法的不规范行为,出台了《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税款征收入库管理办法》、《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欠税核算管理办法》、《市地税局加强手续费兑付和退税管理的若干意见》等六项加强税收征管的制度办法,对强化征管,保障纳税人权益,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税收环境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十九)规范税务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在地税系统全面推行《武汉市地方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范(试行)》,规范地方税收执法行为。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处罚的情形外,对其他税收违法行为,一般采取三步式执法程序,对违反税收政策的纳税人先行教育规范,再限期改正,最后依法处罚。同时要求税务人员依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该办法实施能有效防止税务人员不适当行使自由裁量权,随意处罚,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十)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抓手,抓好各项服务制度的落实,使每一个税务人员把纳税服务承诺切实落实在规范的执法行为上,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全面落实和谐服务理念、服务举措和服务方式,变一般服务为优质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对违反岗位职责、不依法履行职责、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进行过错追究,使执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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