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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庭判决联想停止使用smartbook商标

2010-02-12 10:06  《4PS呼叫中心国际标准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17317241681(微信同号)   网易科技报道


Smartbook公司援引该科隆法院判决,称联想每次使用smartbook这一描述,将被判处罚金25万欧元(34.4万美元)。

 

2月12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 一个德国法庭周四应笔记本制造商Smartbook AG申请,向联想公司发出禁制令,禁止其在德国境内使用smartbook商标以描述其发行的低成本手提电脑。

Smartbook是一种便携的小型手提电脑,专门为那些只要求使用互联网而无需其他PC功能的用户设计。联想在一月份宣布发行一款名为Skylight的手提电脑,并将其描述为“smartbook”。这款手提电脑配有一个10英寸的显示屏,一个Arm公司授权的处理器,使用Linux操作系统。

Smartbook公司援引该科隆法院判决,称联想每次使用smartbook这一描述,将被判处罚金25万欧元(34.4万美元)。

该公司在声明中表示:“非经Smartbook AG许可,联想公司不得在任何与移动电脑(如笔记本电脑)有关的书面表述中使用smartbook这一字符序列”。

联想公司的一名女发言人确认了这一判决,但拒绝立即就此作出评论。

 

德国科隆公司Smartbook AG自去年起为保护其商标权利,已发出多个警告、并提起相关诉讼,要求其他企业停止使用smartbook描述笔记本电脑产品。去年八月,公司为此控告高通(Qualcomm)公司,并向Netbooknews.de发律师函要求删除smartbook用语。

此前就netbook(上网本)也曾发生类似争端,Psion公司拥有netbook商标,因此控告因特尔、戴尔等公司侵犯其商标权利,但此案以和解方式告终。Psion公司随后从美国专利商标局撤回了其netbook商标。(何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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