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不是“两网融合”,真正的主角和未来是互联网,而非广电或电信网。
2010年3月5日19时52分58秒,腾讯QQ同时在线用户数突破1亿。
1亿人,同时干一件事儿,这是什么概念?
1亿人,彼此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与关联,在聊天、游戏、购物、搜索的同时被记录、收集和分析,这是什么能量?
1亿人,能够在一个平台上展开多重应用,且这个平台还能保持良好的稳定性、健壮性和实时性,这是什么实力?
资本市场,是最好的价值评估场。同时在线用户数突破1亿之后,腾讯这只“小企鹅”的市值,一度攀升至3000亿元(港币),后冲高回落、稳定在2800亿一线。做个不甚恰当的比较,腾讯2800亿元的市值,如按中国广电行业年收入计算,大概可以买下两个广电。
这就是互联网的力量!
冷静思考,基于TCP/IP协议的互联网,其无边界、无中心、无权威的特性,日臻成熟但创新无止境的技术进步,倍增着大事件(Big Things)的孕育和发生几率。即使是腾讯,哪怕是谷歌,虽然已是巨无霸,但在未来被创新者所颠覆的可能,依然强烈的存在。
这时候,无论广电还是电信,尽管都在“三网融合”的进程中渴望分享到更多的“网络红利”,但最大的财富和对手,都非自身或彼此,而是互联网。
首先,要适应互联网。网络经济遵循梅里卡夫法则,即网络的价值与节点的平方成正比,任何一张专网,其在网用户数总是有限、有边界的,唯有建构在基础物理网络之上的互联网公网,才是真正扁平无边界的网络,才拥有全世界的网民,拥有最大的价值。适应这一点,对基础物理网络的拥有者和专网体系的运营者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其次,要学习互联网。一是学习日新月异的互联网分布式应用计算技术,或者有个时髦的名词“云计算”;二是学习网民,尤其是新一代“互联网原住民”,那些在学龄前就开始接触网络的孩子们,不远的未来就是社会主流。
最后,要畅游但不要试图掌控互联网。通过行政法规或政策手段管理互联网,无可厚非,也应当加强。但是,如果以为凭此就可以掌控互联网,则根本无技术和商业的可行性。相反,应该利用技术创新,使传统商业规则实现与互联网的改良型对接,这才是真正的出路。比如,盗版和版权问题,一方面可以发起诉讼、严刑峻法,另一方面则应着力开发实时识别与广告替换系统,在不影响网民体验的同时,悄悄将商业利益叠加上去。
来得及,互联网的时代,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