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昨正式公告称已无必要使用 实施时间比征求意见稿提前7个月
2010年统计数据
全国食品添加剂产量约710万吨,产品销售额720亿元,出口创汇32亿美元。全国检查食品添加剂企业9.7万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63万户,查办违法案件5305起,罚没款1980余万元,货值6000余万元,移送司法案件36起,依法逮捕23人。
综合新华社电 卫生部等六部门3月1日正式发布公告,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俗称“面粉增白剂”),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生产、在面粉中添加这两种物质,原因是“已无技术上的必要性”。这比此前征求意见稿中的最后期限——12月1日提前了7个月。
公告称,此前按照相关标准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很多加工企业已不用
据介绍,随着我国小麦品种改良和面粉加工工艺水平的提高,现有的加工工艺能够满足面粉白度的需要,很多面粉加工企业已不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面粉增白剂”。我国粮食主管部门经过调查研究提出,我国面粉加工业已无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的必要性,同时我国消费者普遍要求小麦粉保持其原有的色、香、味和营养成分,追求自然健康,尽量减少化学物质的摄入。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范围。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已无技术上的必要性,因此卫生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作为食品添加剂。
公告要求,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有关面粉(小麦粉)中允许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食品标准内容自行废止。
去年12月15日至30日,卫生部曾就撤销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拟对取消添加面粉增白剂设置一年过渡期,并引发争议。而昨天的公告中,并未提及设置过渡期。
去年征求意见时,很多网友对“一年过渡期”有异议,认为多此一举,应该直接撤销。对此,卫生部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相关部门会充分考虑社会各方提出的意见,以及监管措施的实施要求,调整和完善过渡期限,确保撤销工作顺利实施,“不排除缩短过渡期的可能”。
将发布65项新标准
1986年,过氧化苯甲酰被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允许作为面粉处理剂、漂白剂在小麦粉加工中使用,最大使用限量为60毫克/千克。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的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最大使用限量为75毫克/千克。
不过,由于部分企业添加不规范,不排除人体过量食用添加剂的可能,存在损害人体肝脏的危险。1997年欧盟全区禁用这种食品添加剂。过氧化钙则是一种白色无气味结晶性粉末,与过氧化苯甲酰作用相似。
2004年我国粮食部门提出撤销过氧化苯甲酰,此后有关其是否禁用的争论一直不绝于耳。外界报道时,多以“有毒有害”作为支持撤销的理由。
据报道,为防范撤销后可能出现的继续添加,甚至添加其他非食用物质或滥用添加剂情况,卫生部已向社会公布了5批共47种“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相关部门也制定了面粉中钛白粉、吊白块、滑石粉、过氧化苯甲酰等漂白物质的配套检测方法。
另据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共制定发布新的95项食品添加剂标准,即将公布7项新的食品添加剂标准和58项新指定的食品添加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