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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百盛价格欺诈被曝光 置地喊冤无效

2011-04-29 16:17  《4PS呼叫中心国际标准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17317241681(微信同号)  东方早报


    记者昨天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部分省会城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价格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经查发现,部分商贸流通企业存在优惠折扣价高于原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不如实标示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令改正,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一些不法商家采取先虚构并不存在的超高原价,再优惠打折、返券促销的欺诈手段,使得优惠折扣价、返券促销价大幅高于真正的原价。如上海市置地广场商厦有限公司在优惠促销卡迪娜品牌女鞋活动中,标示7.5折销售、优惠折扣售价每双576元,经查打折前实际原价为468元,优惠折扣价比原价还高出108元。
   
    降价促销时虚构原价。如北京市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降价促销裳缇女衬衫活动中,标示原价每件1199元、8.5折销售,经查降价前原价应为1019元。
   
    预存金额促销时不如实标示附加条件。武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宝丰路店开展促销活动,宣称预存50元抵200元,预存300元抵800元,未标明预存金额使用附加条件。经查实,除惊爆价特价商品外,预存50元抵200元需购买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烟灶满2000元(单件)方可使用,预存300元抵800元需购买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烟灶满8000元(2件)方可使用。在不知使用附加条件的情况下,部分消费者参加了预存金额活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特别是优惠折扣价高于原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全国所有商贸流通企业,要认真吸取上述违法经营者的教训,立即组织开展自查活动,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昨天,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曝光了近期对部分省会城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价格行为的重点检查结果。检查发现,部分商贸流通企业存在优惠折扣价高于原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不如实标示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上海市置地广场商厦有限公司卡迪娜女鞋7.5折后价576元高于原价468元的案例。

  上海置地广场回应称,468元的“原价”其实是商场在4月1日-7日清明期间“满199减100”促销活动后的折扣价,较真正的768元的原价已经打了近5折,仅是一个误会。但上海市发改委昨表示,“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因此,原价确为468元,对此,价格主管部门将严肃处理,责令改正,最高处50万元的罚款。 


 置地广场辩解:

  曝光原价也是打折价

  对于被国家发改委突然曝光一事,上海置地广场广告策划部工作人员许璐敏表示,她昨天已接到许多媒体询问此事,并认为这仅仅是发改委调查人员的一个误会,因此置地广场并不会对卡迪娜专柜进行内部处罚。“卡迪娜专柜此次被曝光的这款春季单鞋其实真实的原价是768元,并非468元。专柜一开始就在对春季单鞋进行7.5折促销,这款单鞋打折下来是576元。但为了举办4月1日到7日置地广场全场‘满199减100’的促销活动,商场努力说服他们参与这个促销活动,768元减下来就是468元,相当于5折。活动期间,发改委前来检查的工作人员却把468元的活动价当成了原价,而活动结束后,专柜又恢复了7.5折价,即576元,让再度前来的检查人员产生了7.5折价反而比原价高的误会。”对此,置地广场表示,将保留申诉的权利,但目前并未决定究竟要不要申诉。

  卡迪娜专柜的营业员表示,专柜近年来未曾销售过原价468元的女鞋。营业员回忆称,本月12日确有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前来检查,也做过笔录。据置地广场出示的一份4月12日当天的《检查登记表》记录:“经查,该单位销售羊皮女鞋(KS19187),零售价768元,4月8日-4月14日促销折扣为7.5折,成交价格576元,4月1日成交价格为468元。”该表由置地广场商场部经理签字,但商场表示仅是认可这份笔录,而发改委在曝光前并未与商场沟通。

  市发改委确认:

  原价指降价前7天最低价

  市发改委昨天表示,4月中旬,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上海价格主管部门确实对大型百货商场和购物中心价格行为开展了集中检查。

  检查发现,上海置地广场商厦有限公司4月8日至14日开展打折活动,销售卡迪娜品牌一款女鞋标示零售价768元,7.5折销售,实际成交的优惠折扣价格为576元。经查,该款女鞋4月1日至7日在置地广场的实际成交价格为468元。按照有关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即原价为468元,优惠折扣价比原价高出108元。对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处理,责令改正,最高处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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