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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地税局张海涛等做客开封日报社市民呼叫中心

2012-10-20 20:34  《4PS呼叫中心国际标准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17317241681(微信同号)  作者:张苗苗 来源:汴梁晚报


核心提示:昨日9时至10时30分,市政府纠风办、市效能监察中心与开封日报社联合开展的“转变作风 提高效能”主题热线活动迎来的职能部门是市地方税务局。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海涛一行认真接听了主题热线电话,并对市民提出的有关地税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针对一些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问题,张海涛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记录了来电人的信息,并承诺核查后及时回复来电人。

      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海涛(中)做客开封日报社市民呼叫中心,认真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                              记者 李俊生 摄 

市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海涛一行做客开封日报社市民呼叫中心应当照章纳税

家住市区的赵先生想出售自己的住房,想问一下出售住房应当缴纳哪些税?如何计算?

张海涛:个人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其中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其中,营业税按照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依照5%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依照7%的税率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依照3%的附加率计算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依照2%的附加率计算缴纳;印花税按照产权转移书所载金额,依照万分之五的税率计算缴纳,取得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缴纳印花税,每件5元;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

完善综合治税网络

加强税收精细管理

市民沈先生问,今年经济形势很严峻,市地税局面对新情况采取了哪些征收管理措施?

张海涛:一是澄清税源底子,加强税源建设,为我市财政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加强综合治税,定期与发改委、国税、工商、土地房屋、技术监督等部门进行信息交换比对,消除管理死角;地税、国税、工商部门之间建立了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协作长效机制和定期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制度,提升税收工作质量。三是强化征管档案管理夯实征管基础。制定《开封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和《征管档案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内容、标准及考核办法,维护征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四是开通纳税服务热线,通过热线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构建现代化税征管体系。

落实税收优惠

减轻购房负担

市民张先生问,他的旧房被拆迁,在购置新房时需要交契税,想了解一下什么是契税,如何计算、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张海涛: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根据《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的规定,我省的契税税率为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对于旧房因政府行为被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文件)规定: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调高免征额度

增加居民收入

家住鼓楼区的市民刘女士是一名公务员,其丈夫是一名私营企业主,想了解一下我市个人所得税近期有哪些变化?

张海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呈逐年递减趋势。一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其在税前比照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给予扣除。二是调整了适用于工薪所得的最低税率和税率级次级距;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适当扩大了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三是调整了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维持5级税率级次不变,对五档级距都相应作了扩大调整(2倍~3倍)。四是适当延长了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时间。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税款时间由原先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其他主要税种的申报缴纳时间一致,便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到税务机关集中办税,以减轻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事务性负担。

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服务大学生自主创业

一名姓陈的大学毕业生问,今年他大学毕业,想自主创业,问国家有哪些支持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张海涛: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财税[2010]84号文件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此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之日起作为优惠政策起始时间。税收优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上述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已享受各项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不得再享受本税收优惠政策。

开展人性化服务

减轻纳税人负担

市民祁先生问,市地方税务局在纳税服务方面,采取了哪些惠民措施?

张海涛:首先是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热线是由国、地税共建,通过人工服务、自动语音等多种手段,为纳税人或社会公众提供涉税咨询、查询、举报投诉、最新公告以及对纳税人开展宣传与沟通等。二是完善地税办税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功能,推进“全功能窗口”,实行办税事项一次性告知,实现纳税人“一窗多能”办税服务模式,提高办税效率;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营造公开透明的办税环境。多种形式,主动、全面、准确地公开涉税信息;四是加强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分期分批分类举办征纳双方业务培训,同时为一些重点企业提供上门送政策服务,并做好电话咨询、短信咨询服务,随时为纳税人解答税收疑难问题;五是落实减负目标,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六是畅通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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