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陷阱密布,近日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网购商品碰到货不对板时,如果要退回,一般得承担邮费。“这个邮费究竟谁出才合理?”这成了不少消费者心中的疑问。广州市海珠区消委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根据消法规定,邮费应由商家负责”。
家住天河的小何是“宅一族”,一直就喜欢上网购物。近日,他在淘宝网上闲逛时,发现了一款登山鞋,从照片中看款式新颖、面料上佳,而且价格比实体专卖店要便宜近100元,于是他喜滋滋地订购了一双。过了几天,快递人员送鞋上门,他拆包一看,鞋子的做工和材质很差,摆明就是“流嘢”!小何坚决要退货,但快递人员却表示货已送到,小何必须缴纳15元快递费方可退货,无奈之下,小何只能自掏腰包“埋单”。
无独有偶,付斌在淘宝网商店“霏凡衣饰”处购买了一双价值220元的“牧马牛仔”牌球鞋。该网店网页上标示此鞋的内部长度为25.7厘米,而其实际量得为27厘米,相差1.3厘米,付斌要求商家退货并支付邮费、通讯费、误工费。商家同意为其更换或退款,但坚持要求消费者支付邮费36元。
与小何自掏腰包“埋单”邮费不同,付斌向广州市海珠区消委会求助。海珠区消委会深入了解后认为,经营者应承担退货及由此产生的邮费、通讯费等费用,必须提供支出费用的票据。经调解,商家同意退回220元鞋款,并支付130元通讯费和36元邮费给申诉人。
海珠区消委会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