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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侯总式电视购物明年起禁播

2009-10-01 18:01  《4PS呼叫中心国际标准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17317241681(微信同号)  


  □信息时报记者 詹丽冬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发出《通知》,对电视购物节目进行了规范,“侯总”式的电视购物被明令叫停。《通知》规定,自明年起,上星频道每天18时~24时黄金时段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针对播出方电视购物频道和投放方企业,《通知》也提出了具体的条件和要求。六类因夸大、夸张或违法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被明令禁播。业内人士称,此举有利于维护市民和正规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但因电视购物在国内尚处起步阶段,其信誉的建立还有待时日。

  广电总局下“禁播令”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所有电视购物短片作为广告管理,计入广告播出总量。

  《通知》同时对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进行限播和禁播。规定新闻、国际等专业频道和电视购物频道,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教育、少儿等专业频道不得播出不宜未成年人收看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上星频道每天18时~24时,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6类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被命令禁播。具体包括:介绍药品、性保健品和丰胸、减肥产品的,介绍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产品,介绍帮助人体增高的器械或者内服产品的,介绍植入人体式的或者需专业人士操作的各类医疗器械的,出现人体性器官解剖图解、动画演示画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广告和节目。

  对播出方和投放方也有了新的规定,明确要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须加强对居家购物节目类节目内容的审查把关,主持人必须依法持证上岗。投放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合作前3年内无商业欺诈和虚假违法等不良记录等。

  虚假购物损害电视公信力

  近年来,“一些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中存在的虚假违法、内容庸俗、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等现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广播电视的社会公信力”,这些电视购物片的诟病,是其被限播禁播的原因。

  据悉,通知下达后,6类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被全线“封杀”,包括“永保安康观音佛吊坠”、“国宝金钻天安门”、“满天星领袖国表”、“比力斯神奇魔环”、“筑本T8全能魔链”和“69元抢数码照相机”,这6类广告被禁止在任何电视台的任何时段播出。

  如“满天星领袖国表”就打出“唯一最能代表时间”的口号,“筑本T8全能魔链”则狂喊“功能最强,最专业,最时尚,最超值”。这些绝对化用语都是广告宣传中明令禁止使用的。一些商品则没有标明商品销售企业名称,无生产厂厂名、厂址而被禁播。

  广州市工商局相关人员称,这几年来,电视购物一直是工商和广电局重点监管的对象。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上述被禁播的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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