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技透视>>新闻详情

评论:网络实名制是前进还是后退

2009-05-23 19:16  《4PS呼叫中心国际标准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17317241681(微信同号)  长江商报


  5月1日,杭州市开始正式实施《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条例再次规定网络实名制。

  这里所谓“电子公告服务”,就包括在互联网上以论坛、聊天室、留言板、博客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这样,争论已久的网络实名制,就在杭州开始了。虽然杭州市有关方面又说网民可以继续穿马甲,只是要将个人的身份信息留在网络服务商那里。可留在那里做什么呢?这样绕了一大圈,还是又绕到了实名制。只是不知道,这是一个迟早要发生的大步骤的一环,还是杭州市一个城市的个案?

  在我看来,这一举措与不久前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精神实在不合,也肯定不会有民意基础。上网一查,果然早已是呛声一片。

  本来,我国网络的繁荣就是因为一定程度的匿名性,虽然这匿名性可能只是网民的一种自我安慰,但也因此而多了几分敢讲真话的勇气。而这股勇气,以常识来理解,当然主要不是指向什么属于私人和私域的“他人”,而是指向公域与政府。这样,问题就来了,例如,什么是对“他人”的恶意和不法评论?什么又是条例所说的“谣言”,以及“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影射”、“攻击”与“诽谤”,就成了一个不太好判定的问题。例如,王帅的网上发帖不就一度被这样定了性吗?

  可见,依我这个被普法者的浅薄知识来看,这些东东至少也应该是在事情实际发生了之后,经人指控,又经法庭裁决,才能认定,至于这种裁决和认定是否能立得住,还又当别论。现在可好,什么事情未发生,就要以网络实名制来防控?莫不是又要搞有罪推定,借以防堵其不愿意看到和听到的言论?或者,干脆就将这一类累活儿脏活儿交给网络服务商去干?为了开门营业,网络服务商势必先就将他们所认定的“影射”、“攻击”和“诽谤”言论进行删节与登记。结果,服务商也居然就获得了司法裁判与处置这两大权力!

  也许这种推理是一种书生式的迂阔,难道便因此任凭连一般人都能够辩认的网络暴力泛滥?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但我们首先要搞清楚,目前与网络民主同时发生的网络暴力现象,恰恰主要是因为长期的“被管”而呈现出来的情绪化反弹,所以,要减少网络暴力,还是要依靠主流媒体的进一步放开,以理性与真实来抵制极端,而不是借实名制进行威摄,或者干脆以暴易暴,来个难言之隐,一删了之。何况,一定程度的网络暴力也是社会从封闭到开放所必然要承受的阵痛,它虽然让人尴尬,却也将社会情绪做了渲泄,而不致积累成现实的行动,因此,相关各方未必就没有受益?所以,就好比人需要打疫苗才能增强防病能力一样,过得了这一关,政治发展将获得新生,回到原地,就只能是等待病入膏肓。

  所以,我以为最好不要再以诸如不得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对他人做影射攻击、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这一类不知是法还是不法的语言来防堵公众言论。既然讲究依法治国,那就凡事还要坚持一个无罪推定的原则,更不得让一般商业机构来代行神圣的司法职责。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导

 

共0条评论网友评论
  • 全部评论
共0条记录(共页)
向您推荐

新闻 按行业分类

厂商 按产品分类


        
总机:021-51601170 直线:021-58307717,17317241681(微信同号) 电子邮件:cct@51callcenter.com  泸ICP备10026114号-4  行业交流俱乐部QQ:291915721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东辰大厦810室  邮编:201204 上海趋天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0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