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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社会论坛小组建议保护互联网隐私

2010-07-12 15:37  《4PS呼叫中心国际标准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17317241681(微信同号)  晶报


昨日,为期两天的第三届中欧社会论坛T13b小组会议在深圳闭幕,来自中国和欧洲的近十名互联网专家及企业高层参加了腾讯和晶报联合主办的这次会议,就“互联网与人类生活变迁”话题提出了两大议题,并经过集体思考法提出了行动方案。小组会议代表今天将赴香港参加中欧社会论坛的大会,将小组议题提交大会,为互联网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意见。

 昨天上午,与会嘉宾各自讲述了在自己工作中遇到的与互联网密切相关的“故事”,精彩纷呈。其中,医生在对病人隐私的保护、互联网业者遇到的挑战和困难等“故事”引发了热烈的讨论。接着,嘉宾们各自提出一个可供讨论的主题,通过投票方式选出两个主题:互联网的个人隐私保护;网络政治生活与互联网行业生态。

 在昨天下午的圆桌讨论中,与会嘉宾围绕两个主题展开了又一轮思想碰撞,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经过集体思考法达成了一致的行动方案,包括构建中欧双方常设的网络论坛集思广益、建立中欧大学生互联网创业基地、构建保护互联网隐私的组织等有建设性的意见。

 小组会议在行动方案讨论结束后顺利闭幕,部分嘉宾将参与今天在香港理工大学举行的第三届中欧社会论坛全体会议。

 □出题

 天涯社区副总裁武戈:中欧携手抗衡竞争

我的题目是:中欧互联网技术和知识产权合作框架。

 基本的行动设想是先成立一个课题研究组,形成一系列的方案以后,可以演变为合作协调委员会,并可延伸出很多联合实验室,但是这些联合实验室必须在支持的网络里面共通。最后要推动政府间能够签署双边或者多边的认证和授权协议。简单的一句话就是,中欧团结起来抗衡竞争对手。

 五季咨询合伙人洪波:建议降低互联网创业门槛

 去年中国对互联网进行了很多整顿,推出了一些新的政策。去年底中国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宣布个人不允许注册运营,并且已经注册的域名要进行重新审核。另外对于所有在中国境内经营的网站,实行严格的备案制度,如果没有备案,网站不得运营。

 有人把中国的互联网管理制度叫做许可证制度,包括BBS许可证、视频许可证、社交游戏许可证等等。有些许可证实际上进入门槛非常高,没有1000万的资本不允许运营Web游戏。除了这种政策门槛之外,还有一种高昂的监管成本,比如说每个网站都配备一定数量的网络安全员。

 所以当有人问我应该做什么的时候,我的建议是:在中国,不要做用户产生内容的网站,你可以做一些电子商务的网站。

 法国大学教授Francoise Launay:搜索引擎辅助科学研究

       一是关于科学研究的问题:我们在科学研究上应怎样利用网络免费获取有效的信息?

 第二点我认为更加重要,就是:如何教年轻研究者利用网上的搜索引擎搜集有效信息,并让他们在浩瀚的信息海洋中,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

 法国精神病学家Alain Mercuel:用法规为个人信息上锁

 几个月前,法国警方口头要求一个精神病医院的领导向警方提供某一个病人的个人信息。院领导准备好资料准备提交给警方,受到了该院众多医生的阻止。医生们为院领导的举止感到震惊,并为这一情况感到担忧:如果警察不需要通过准许,就可以轻易拿到病人的资料,那该如何保护病人的隐私?病人的资料是保管在资料箱里的,这个资料箱的钥匙该由谁来管理?我建议,这个资料箱应该多设几道锁,每个锁的钥匙交给不同的人掌管,只有当这几把钥匙都凑齐了,才能打开资料箱。同样的,在网络社会里以及我昨天提到的电子医疗平台上,也面临着保障病人资料不被泄露的问题。我建议成立一个全球性的互联网行业组织,共同制定保护互联网信息安全的相关规章制度,用法规来为互联网上的个人信息上锁。

 社会学家、互联网作家Patrice Flichy:“口水战”参加者拥有更多的信息量

 我谈谈互联网上公众辩论的问题。在法国,存在这样的一种现象:有人在互联网上发表了引起热议的言论,这些言论促使相关行内人士或政府对之进行深入讨论,然而,最后坐下来讨论的人,往往是来自民间组织的负责人、相关机构的研究者,而不是最初发起话题的人。其实,在网上大打“口水战”的普通公民,往往比这些坐下来讨论的人拥有更多的信息量。虽然网民们的言语有时会带有“谩骂”性,但它的意义在于提供了公民自由表达的一种新模式。

 飞利浦营销经理Christophe Bresson:网民可付费买隐私权

 法国网民在互联网上用得最多的是搜索引擎。对网民而言,信息的获取是免费的,但多数的免费信息却是由企业来埋单的。网络运营商根据付费的多寡,安排搜索答案出现的顺序。此外,一些网站在储存了大量的用户个人信息后,并没有对信息进行安全管理,而是将用户的隐私参数设置得很低,造成大量个人信息的泄露。

 我的观点就是,互联网可以有两种运营模式。第一种模式就是现在的运营模式,网民免费获取信息,运营商决定个人信息的隐私参数;第二种模式,网民通过付费以及和网络运营商签订协议,获取需要的信息,保证自己的隐私权,这是我提出的新兴模式。

 欧方嘉宾组长Francois Launay:如何在实名和匿名间寻求平衡

 在巴黎有这么一个真实的故事:同一计算机公司的两个主管,在Facebook上发表了对领导的看法,他们的交流是私下进行的,却不幸地被同事获取了完整的对话记录。这个同事“打小报告”给老板,老板恼羞成怒,以“严重过失”为名将他俩炒了。两人将老板告上了法庭。法官犯了难:老板以员工的私人对话信息作为证据是否合理,又是否合法?

 从此可以看出,我们现在遇到了非常严峻的问题,网民在使用互联网免费服务的时候,是否想过:你在网上发送的信息,会不会在没有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被泄露出去?其实,网民们对网站的隐私条例设置关注得还不够。

 目前,欧洲公司的人力资源主管在收到求职信后,会到Facebook上看看你是不是上面的用户,又在上面做了些什么。如果你没有对隐私作出相应设置的话,他就会对你的过去如数家珍。然而,如果你不是Facebook的用户,人力资源主管就会觉得你非常可疑。如果这样下去的话,我们会担心实名制把我们的真实信息都泄露了出去,最后给我们造成损失。但如果不采用实名制,则将继续面临网络的不信任感。如何在实名和匿名间寻求平衡,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挑战。  

        □圆桌

 议题1

 互联网的个人隐私保护

 行动方案:

 构建保护隐私的组织

 在该议题讨论中,中欧嘉宾提出了不少有建设性的意见,特别提到隐私这个概念是发展的,在不同时期和不同文化下有不同的定义,并提出了网民隐私三原则。主持人、腾讯网常务副总编辑李方表示:“200多年前法国人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三原则,今天弗朗索瓦(Francois)先生提出了网民隐私的三原则:‘自由消失的权利,对自己的信息有绝对控制的权利,服务方和使用方双方权利对等而且必须达成共识的原则’,这也是伟大的三原则。”

 此外,弗朗索瓦先生还建议建立跨国界的民间组织来实施这个理念,提供了第三方的标准,受到与会嘉宾广泛的认同。经过讨论,嘉宾就此议题达成了一致的行动方案。

 该行动方案强调:首先,要界定隐私。其次,建议在中欧合作框架内构建一个保护隐私的组织。第三,出版年度个人隐私保护政策白皮书,对企业的个人隐私保护以及对各国的个人隐私保护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对政府和企业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此外,建议中欧建立一个资料库,记录中欧各地出现的侵犯隐私的案例,分析个人隐私案件的类型以及它们可能造成的潜在危险,开放给所有的网民,供网民查询。最后,与会嘉宾特别倡议,中欧公共知识分子也应更多地发挥职能,参与关于隐私保护的讨论,提出更多建设性的意见,推动问题的解决。

 议题2

 网络政治生活与互联网行业生态

 行动方案:

 构建中欧互联网常设论坛

 在该议题的讨论中,深圳市社科院研究员魏甫华的提议认同度颇高。他特别提到,中国企业的特点具有全民性,建议引入欧洲社会型企业的管制模式,建立企业责任委员会和公民管理委员会,从而加强企业和社会大众的接触和沟通,使这些企业获得认同、支持。而互联网企业受全球化影响更为深远,加强中国和欧洲的法律合作机制,有助于使中国互联网企业全球化。

 魏甫华还表示,目前在互联网上最活跃的是大学生,建议在合作框架下成立中欧大学生互联网创业网络计划,鼓励中欧学生在这方面进行交流。此观点也受到了现场嘉宾的一致认同。

      嘉宾集体讨论得出的行动方案建议:首先,应建立中欧互联网常设论坛,通过高峰论坛、报告等渠道向政府表达诉求,开展相关公共政策的讨论,提出自己的希望,通过经常性的沟通,建立互联网行业和政府之间相互信任。其次,互联网企业家群体也应有意识地凝聚起来,提出诉求,改善行业环境,特别是腾讯、百度、阿里巴巴这样的大型企业,更应担当互联网企业公民的责任。最后,小组特别强调,改变我们的环境,首先要改变我们的观念,倡导中国和欧洲的互联网企业设立大学生互联网创业基金,鼓励中国的大学生去欧洲创业,也可以让欧洲的大学生到中国来创业。

 □专访

 大家想和陌生人说话,

 所以QQ火了

 网络身份是时下大众讨论的热门话题,昨天,南京大学行政管理系教授李永刚和五季咨询合伙人洪波就此接受了晶报记者的专访。

 网络拓展出全新生活空间

 晶报:网民这个词是以前没有的,以前每个人的身份认定是惯常的。有了网络后,人们的身份变得更加丰富。在十多年的网络历史中,网民在网络中呈现了什么样的特征?

 洪波:我觉得,早期的网民更多地把互联网当成一个工具。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地方,虚拟身份是另外一个空间的,跟现实没有关系的东西。当互联网跟我们的现实生活发生越来越多的实际联系后,现在我们的工作、生活、娱乐、社交全都离不开互联网了。这时,网民在网上的身份也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

 晶报:你说过网络身份是两类人:一类称为原住民,可能他一出生就有互联网;像1970年以前出生的人应该称为网络移民。这两种不同身份的人会各自怎样利用互联网这个工具来进行网上活动呢?

 李永刚:名字可能是父母给的,经过政府认证的,网名则是自己起的,你的认证是网友们来确认的,你的行为是自己表演的。这时,一个人有了多重的我,一个是传统途径上的我,一个是分离的、多重的我。越是频繁使用互联网的人,这种裂变就更明显。对于70后之前的人来说,互联网还是一种技术或者是一种可以切断的技术。可是对于新生代来说,这是一种生活方式,也许是他们的全部。在这个意义上,互联网拓展出了一个全新的生活空间。

 信息爆炸下出现选择困难

 晶报:在中国,从互联网产生至今,也经过了几个代际变化,网民在这样的变化中都有什么样的行为特征?

 洪波:互联网早期的技术很简单。早期网民在网上的活动比较有限,顶多是浏览一些网站。随着技术发展,网民在互联网上能做的事也越来越多,网络成为网民的一种在线生活,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是游戏。许多年轻人在游戏当中能够参与、结交朋友。

        晶报: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网络崛起的速度是非常快的,怎么解释这样的现象?

 洪波: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可能中国人比较内敛,不善于跟陌生人打交道,但互联网上发生的情况恰恰相反,中国的网民最擅长跟陌生人打交道。QQ的崛起是因为与陌生人交往的需要爆发了。大家在网上可以随便和人聊天,这件事当时的中国人觉得很新鲜,很多人都去尝试。

 李永刚:老一代的人可能更多还是偏好将互联网作为知识和信息的补充,但90后或者是00后遭遇的是信息爆炸下的选择困难,他们会喜欢QQ、淘宝,慢慢聚合在能够满足他们日常生活需要的某些结构中。互联网依然是年轻人的天下,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编者注)的报告显示,10岁到25岁的网民占到总网民的65%。在2008年,人们感觉到互联网一下子热闹起来了,就是因为那一年中国互联网的用户首次超过了总人口的20%,现在可能是28%甚至更高。互联网变得非常热闹,越是热闹就越多人参与,越是参与就越是热闹,这样就形成一种正向反馈。

 互联网提供了一个人人面前有麦克风的时代,低成本的进入和大面积的扩散。尽管这时候整个社会结构的强弱并没有变化,但是在互联网的偶然个案当中你可以发现瞬间的逆转。一个貌似很强的人在互联网中变得很弱,一个很弱的人在互联网当中变得很强,这是大众民主时代的到来。当然,这种力量到底会继续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变化,还不能看得非常清楚。

 “人肉”公共事件是强行正义

 晶报:互联网出现后,给大家的生活带来的最大变化是什么?如何看待“人肉搜索”?

 洪波:对于每个现实的人,这种影响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在没有技术手段之前,网民只能去某个论坛匿名发个帖子。当你有越来越多的好友关系时,可能不是你去表达某个观点,而是去给你的好友表现。

 年轻人理解的隐私跟我们理解的不太一样,很多年轻人将他们非常隐私的东西发到网上,把自己的日常生活跟网络同步。而“人肉”涉及到执法问题,涉及到侵犯他人的隐私,有没有互联网都有可能发生。当然这也得两方面看待,如果网友“人肉”贪官,这并不违法,因为揭发贪官是件好事,官员的政治表现该是公开的,不涉及隐私问题。

 李永刚:我所定义的“人肉搜索”分为两类,一是普通人对普通人的“人肉”,二是普通人对公共事件的“人肉”,我认为第一种“人肉”具有伤害性而且应该限制,但第二种“人肉”却是一种强行正义的体现,确保公共的知情权得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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