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2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任文婧 通讯员 王焕清)商场团购,网络团购,电视团购……团购越来越普遍。今年11月以来,在12348接听的近3000个咨询电话中,团购法律咨询成热点。
张小姐是团购迷,近日,她委托一家团购网站团购了八盒面膜。面膜送来了,可该面膜与之前买的正品有很大不同。于是,张小姐联系了该团购网站的客服,要求退货并返还货款。然而该网站认为他们只是提供中介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网站不应承担责任。
12348律师认为,在消费者取得团购商品后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出现售后服务不完善的问题时,要根据团购网站在团购过程中的具体法律地位确认责任分担问题。因团购网站的过错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小张与团购网站签订了团购协议并支付了报酬,双方属于有偿委托关系,团购网站未按照约定购买真货给小张造成损失,小张有权要求该网站退货或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