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0点,市环保局局长刘晓东和环保部门相关处室、分局主要负责人一起来到市政府12345热线服务平台,现场接听市民投诉电话。华都名城楼下饭店油烟扰民等问题成了投诉的重点。
在市政府12345服务平台现场,有多位市民举报华都名城楼下饭店油烟、气味扰民问题。
市环保局一位负责人现场答复说,早在2009年年底,就有群众反映华都名城楼下饭店环境污染问题,环保润州分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了调查。经查,华都名城小区沿街门面房由其物业统一管理出租,出租协议上明确注明房屋用于开设餐饮店;餐饮业主在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时,才被告知必须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经润州分局现场核实,开业的饭店均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针对当时现状,分局一方面与华都名城物业部门联系,告知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致函工商部门,建议对无照经营户进行查处,同时,对已领取营业执照的一家饭店进行了立案处罚。
根据《江苏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及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餐饮服务业环境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在城市居民住小区内,新办饮食娱乐等服务企业经营场所应当独立于居民住宅楼且与相邻最近的居民住宅边界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30米。鉴于上述情况,环保部门不得批准在该地区开设饭店。
为进一步缓解饭店业主与居民的矛盾,2010年12月21日,市纪委牵头组织工商、住建、纠风办、环保等部门召开了协调会,与会单位达成一致意见,未领取营业执照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环保部门负责对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的查处,同时,工商会同住建部门对今后该区域开设饭店等服务场所的情况进行控制。
市环保局润州分局按照协调会议精神,积极配合住建、工商等部门,着力解决华都名城楼下饭店相关问题,同时建议规划部门在小区规划时,对小区配套商业功能区位置的选择以及商铺功能严格把关;社区及物业不得将门面房出租用于开设饭店等对居民造成影响的服务性营业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