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昨日9时至10时30分,市政府纠风办、市效能监察中心与开封日报社联合开展的“转变作风 提高效能”主题热线活动迎来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延明一行做客开封日报社市民呼叫中心,通过热线电话,对广大市民提出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和食品添加剂的监管、预付费式消费、小型微型企业的创办及相关优惠政策、通信服务行业的“霸王条款”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崔延明(左二)认真回答市民提问
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力度
为食品安全把关
市民陈先生: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健康。我想了解一下,在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方面,工商部门做了哪些工作?
崔延明: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直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近年来,针对流通领域食品种类繁多、监管任务繁重的现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把落实监管者责任、强化经营者义务、创新溯源管理、提高监管效能、加大惩戒力度作为破解食品安全监管难题的治本之策,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构建了进货源头可溯、批发去向可查、零售末端可控、违规责任可究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改善了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有效杜绝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质量检测是工商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在乳制品专项检测方面:我们今年已经进行专项检测32次,共抽检了13个品牌、510个批次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没有发现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违法添加剂的行为。在食品定向检测方面:截至8月底,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7次检测,对我市流通环节销售的面粉、含乳饮品、食用油、肉类制品、儿童小食品、糕点、糖果、辣椒油、红薯粉条、鸡精、榨菜、月饼等20余个品种、242个批次的食品进行了定向检测,从检测的情况看,我市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总体较好。对于个别存在问题的食品,我们已经作出了下架处理,并向生产厂家发出了通报。
预付费式消费有风险
消费者应警惕
市民刘先生说,他在中山路南段的一家洗衣店办理了一张洗衣充值卡。然而,在这家洗衣店消费了两次之后,他突然发现洗衣店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如今,刘先生的洗衣充值卡里还有100多元尚未消费,这可怎么办?
崔延明:这种预付费式消费存在风险,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近年来,一些服务行业纷纷推出预付费式消费方式,以各种手段推出各种预付卡,消费者通过向商家预先付费,购买不同的预付卡,便可在以后的消费中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优惠。然而,许多消费者在购买了这类预付卡后,发现商家原来宣传的优惠难以兑现,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此类消费时,要仔细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不要一味轻信广告和商家承诺,以免上当受骗。在办理预付费式消费卡时,不要贪便宜而大量购买,以避免承担过多风险。对预付费式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等细节要了解清楚,并且保存好票据及合同,以便在发生矛盾后维权。市民一旦选择了预付费式消费,应关注商家的动向,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投诉举报。
四项优惠政策
服务小型微型企业
张女士在广州打工多年,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后想回开封创办一家小型企业。她想知道,对于小型微型企业,开封有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崔延明: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小型微型企业地位日益重要。小型微型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兴业,工商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降低注册门槛,简化小型微型企业创办审批程序,放宽名称条件,放宽经营范围核定,放宽住所要求。二是免征工商注册登记费,降低小型微型企业经营成本。三是提高工作效率,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并缩短注册登记时限,推行网上平台。四是强化服务,营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中原红盾“双整治”行动
坚决遏制“霸王条款”
市民魏先生说,他在某通信公司办了一张卡,每月有最低消费金额,即使花不完也要在月底扣除,怀疑其有绑定消费、强制消费的嫌疑。对于此方面,工商部门如何监管?
崔延明:目前,通信行业确实存在一些只规定了自己权利、对方义务而忽视了客户权利的“霸王条款”。9月13日至10月底,工商部门将开展中原红盾“双整治”行动,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纳入到整治范围之内,有望改善目前的状况。
在本次行动中,工商部门将对通信服务行业格式合同进行严查,严肃查处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实现查处一个案件、矫正一类合同、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工商部门通过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霸王条款”。
整治食品添加剂市场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民安女士反映,她很喜欢吃糕点,但听说糕点中也含有食品添加剂。她想了解,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方面,工商部门采取什么整治措施来规范市场?
崔延明:对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整治是中原红盾“双整治”行动中的一部分,其目的就是通过依法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需要说明的是,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允许的,也是现代食品工业的需要。我们所要查处的是非食品添加剂添加到食品中和超标准、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整治行动中,我们将通过对食品添加剂市场主体资格进行逐一核查,对糕点、调味料、肉制品和豆制品四个品种部分批次的食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食品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巡查企业的经营行为等措施整治食品添加剂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食品中含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超标的以及销售假冒、仿冒、“三无”、过期产品、弄虚作假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并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行为。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方便弱势群体创业
市民小宋是一位残疾人。身残志坚的他希望靠自己的双手走上致富路,想开一家手机维修店。在办理相关证件时,政府能否为他提供帮助。
崔延明:近年来,国家推行一些优惠政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宽名称核准条件等就是为了让更多人能够得到创业的机会。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弱势创业群体,减免注册登记费和证照工本费。若申办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可持市场主办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