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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回访不及时 “12345”呼叫中心:回访时限符合规定

2012-12-26 09:31  《4PS呼叫中心国际标准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17317241681(微信同号)  来源: 南报网


  今年10月8日、15日、22日、26日,市民张先生一共拨打4次“12345”热线,希望某网上商城能为他办理退货退款。

 

  “今年9月21日、23日,张先生支付420元(含210购物券)在某网上商城共买了3双鞋。因为穿着不太合脚,他要求退货,并在10月2日把鞋寄回去了。”市“12345”呼叫中心话务员小刘告诉记者,此后几天,张先生一直没有收到退款。于是在10月8日,他就此事第一次拨打“12345”求助。

 

  记者了解到,10月9日,市“12345”呼叫中心将工单派发给市工商局办理。经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调解,10月12日,该网上商城与张先生约定,15个工作日内将钱和购物券退至其电子账户。期间(即10月15日、22日、26日),张先生3次拨打“12345”热线,催问退款何时能到账。10月29日,市工商局向市“12345”呼叫中心回复:“经调解双方达成约定,申诉人张先生需等待7—15个工作日,退款即可到账。”

 

  10月31日,市“12345”呼叫中心话务员回访时,张先生对退款时限不认可,并向上级主管机关投诉,“‘12345’热线拖到第18个工作日后才回访,不及时。”当天,呼叫中心将工单再次派给市工商局要求重新办理。随后,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多次进行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该网上商城同意退鞋并返还赠券。”中心话务员告诉记者,11月24日回访时,张先生对这样的处理表示基本满意。

 

  而对于张先生提出“12345”热线回访不及时的问题,市“12345”督查中心也做了解释,根据《南京市“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建设和运行工作实施意见》,受理前台收到成员单位工单办结信息后,应在3内日电话回访诉求人。“10月29日,市工商局回复办结情况,10月31日,中心进行回访,完全符合回访时限规定。”市“12345”督查中心工作人员说,最终张先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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