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山东12月10日电(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王雪花)2010年12月6日,冬寒浸浸。一个电话的打来,却让山东省安丘市检察院控申科张科长的心里觉得暖乎乎的,“检察官同志,俺是西山村的刘大伟,俺的低保金今天终于拿回家来了……”挂了电话,看着冬日的阳光,张科长回想起了上个月发生的事。
11月14日一大早,像往常一样,安丘市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准时来到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室值班,不一会儿,电话铃声响了起来,工作人员连忙接起电话:“您好,这里是安丘市检察院96699服务热线,……。”
原来,是该市凌河镇西山村村民刘大伟打来求助电话,说他自己精神状况不是很好,劳动能力差,母亲已经80多岁,年迈多病,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村委会为他们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低保金一直由本村的支部书记刘建柱代收代发,按照政策规定,从2008年开始至2010年上半年,他们应该拿到低保金约4000元,而刘建柱却只给了1000元,他认为很可能是刘建柱贪污挪用了他的低保金,希望检察机关能查清楚这件事,帮他讨个说法。
工作人员接完电话后,心想,低保金可是维持刘大伟和他母亲基本生活的保障,对他们来说意义重大,于是立即将事情概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院党组认为刘大伟所在的村庄地处偏远,来回一趟很不方便,于是安排控申科张科长带领干警实地调查处理。
15日上午,张科长带领两名干警驱车来到刘大伟的村庄,找到村委了解到了一些情况:该村是一个人口不足120人的小山村,村里有一个五保户,常年生病,2008年以来多次住院治疗,因为村委没有任何收入,无奈之下,村支部书记刘建柱就以村委的名义将刘大伟2490余元的低保金用于了这个五保户的医疗支出。
看来这是村干部“好心干了坏事”,张科长耐心地向刘建柱讲解作为村干部应注意的问题,讲明擅自挪用低保金的违法性,刘建柱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感慨地说:“我对法律懂得很少,以为低保金不是自己花了就不违法,多亏你们检察官提醒,挽救了我一把,我会想办法尽快把那2490元还给刘大伟!”
控申科干警又找来刘大伟,张科长向他说明了情况,刘大伟对村干部的行为表示理解,并保证只要自己的低保金能拿回来就绝对不会和村干部闹矛盾。
由于该村比较贫困,村干部的生活也很拮据,像刘建柱就是仅靠每年不足3000元的工资维持生计,怎样才能有效地防止类似的事情再发生?张科长和干警们又多次赶赴刘大伟的村庄,联络镇党委,在他们协调下,刘建柱和刘大伟签订了还款协议,刘建柱将尽快归还挪用的2490元低保金,返还情况由镇党委驻片包村干部监督落实。同时建议该村低保金专用支款卡交给当事人自己保管。
事后,刘大伟对检察官的及时帮忙十分感谢,他拉着张科长的手说:“没想到拨打了电话后,你们这么快就来给我解决困难,这民生热线真是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