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入冬季,又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黄金时期。眼下,各地正在着力加快推进灌区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为农业生产用水夯实基础。不过,有基层干部和群众呼吁,兴修农田水利是好事,但在建设过程中,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一定要跟上。
近年来,基层政府为了改善服务供给,将一些服务事项外包给第三方机构承担,农田水利建设就是其中之一。受限于机械、技术和人员的不足,基层政府将水利工程外包,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不但能提高工作效率,还降低了政府的财政支出,确实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然而,不可否认,在某些地方,外包的水利工程出现了质量良莠不齐的现象。比如挖掘的水渠深度不够,靠近大路的地方就挖得深点,僻远处就挖得浅些;水泥渠修着修着突然就变成了低矮的土渠;刚修的水渠出现裂缝、灌溉渠水泥可以用手指抠碎等。
原因在于服务外包之后,有的基层政府或工作人员当起了“甩手掌柜”。有的是责任心缺失,忽视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任由其降低质量标准。有的是收受了第三方机构的好处,对其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还有的,则是借外包之名,将自身职责“一甩了之”,将外包当成了甩锅工具。
以上种种,实在有违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初衷。购买服务,服务群众,是基层政府的重要职责。对群众来说,只要水利工程没有达到质量要求,就很容易引起他们对基层干部的质疑与不满,最终导致将责任归咎于政府,影响政府形象。
要把好事做好,基层政府在服务外包时,不但要严格外包机构资格审查,适当引入竞争机制,以选择更专业、更有信誉的企业或组织,还应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和奖惩机制,并适时对第三方机构承接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以推动企业或组织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公共服务。
另外,要加大对监管不力的部门或工作人员问责力度。有的地方“有制无治”,虽然建立了外包服务的监管制度,但是并未真正责任到人;服务出现问题,并没有人出来承担责任,监管成了“不管”,一方面靡费公帑,另一方面也助长形式主义的不良风气。因此,基层政府需要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使监管者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对第三方机构进行常态化巡查,同时,也要靠问责倒逼落实,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成色十足。
岂止水利工程,所有的外包服务,都不能一包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