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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直销成监管真空

2006-07-07 00:00  《4PS呼叫中心国际标准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17317241681(微信同号)  袁田恬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电视直销公司的产品暴利及质量问题。专家表示,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电视直销的法律法规。消协方面表示,一些保健食品索赔比较困难。

  虚假广告和暴利

  近年来,有关电视直销等新型营销和服务方式引发的投诉量不断上升。有数据显示,去年12315及96315两条热线共受理电视直销类投诉451件,而前年的投诉量仅1件;网上购物投诉148件,比前年增长1.74倍。

  “现在还没有专门的电视直销法律法规,《直销管理条例》可以监管一部分电视直销的问题,而电视直销中比较普遍的虚假广告问题则在《广告法》中可以找到处理依据。”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教授、直销研究专家王义告诉记者,虚假广告泛滥是电视直销中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问题。“广告宣传方面尽管有法可依,但是却没有很强的执法力度。”王义表示:“但是由于监管不力,电视直销在宣传上普遍存在虚假和夸大其词的问题,尤其是保健食品。”

  王义则认为:“暴利没有办法衡量,只要消费者接受就不构成价格欺诈。”

  欧美国家几乎不存在电视直销的暴利和虚假广告宣传等问题。美国法律规定,涉及电视直销的交易,消费者有权在3天之内退货并收回全部退款;在欧洲,消费者可以在7天之内无条件退货。假如消费者发现自己被欺诈,可以直接投诉,由相关机构出面免费帮助消费者维权。法律和管理部门对直销企业的欺诈行为处罚极其严厉。

  国内消费者通过电视直销购买电子产品,可以通过职能部门投诉获取退款。现在电视直销大部分是减肥、丰胸、增高等保健品,电视直销公司很容易用产品效果因人而异为借口逃避责任。

  没有针对性法律法规

  中国消费者保护协会表示,尽管消协可以帮助消费者与厂商和销售单位进行调节和协商,但类似于保健品这样的商品很难获得全额退款,更不要说赔偿了。

  “有法律法规可依的,我们一定可以处理。但是如果碰到法律法规中也没有涉及的部门,执法单位就无法可依了。”上海市工商局办公室周曙光表示,工商部门已经接到很多电视直销方面的投诉,但可能因为问题不够集中,因此还没有引起关注。“如果是保健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就应该求助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如果是广告问题,工商部门有专门的广告监督管理处,一旦情况属实,就会依法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周曙光说:“事实上,我们现在对广告的监管已经很严格了,一个电视广告在播放之前需要经过3次审查,最后一次由工商部门培训的专门人员进行审查。”   相关法律人士表示,媒体只负责审查产品广告是否符合《广告法》,但不负责审查产品性能与广告宣传是否相符,而保健品之类的商品更难判断其功效。

  尽管广告审查严格,但由于现行法律中没有针对电视直销的法律法规,因此一些电视直销公司仍然可以利用法律漏洞宣传自己的产品。中消协曾经作出警示,不可轻信电视直销广告。据悉,最近对地级以上市30个主要电视频道进行的电视广告集中检查,发现虚假违法电视直销广告占违法广告总数的61%。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除广告宣传与实际产品不符外,电视购物还存在虚假承诺、售后服务无保障等问题。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邮购销售、电视(电话)销售或者互联网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保证商品的外观、质量及性能与广告宣传相一致。

  专家:不妨设立“黑名单”

  上海社科院零售专家朱连庆表示,目前电视直销行业需要通过企业本身去提高社会责任感,还需要通过消费者的反馈和媒体的报道使电视直销企业处于一个被监督的环境下。“现在的电视直销企业素质参差不齐,职能部门强行或者严格地执法有一定难度。即使有处罚细则,也很难针对到每一个产品。遇到不能通过法律解决的问题,就需要建立‘黑名单’。由于商品和企业的信誉有连带关系,因此可以通过建立‘黑名单’方式来使企业自律,消费者也可以通过‘黑名单’了解到哪些企业更有产品质量保障。”朱连庆说。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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