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楠上海六日电】业界期盼已久的上海自贸区增值电信业务终于迎来政策“松绑”。国家工信部6日在官网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决定在沪自贸区内试点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涉及呼叫中心、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七个增值电信业务领域,部分业务外资股比可突破50%。
《意见》对试点开放业务的设施和服务范围提出明确要求:申请经营上述电信业务的企业註册地和服务设施须设在沪自贸区内;为上网用户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的服务范围,亦限定在沪自贸区内,其他业务的服务范围可以面向全国。
《意见》提出在沪自贸区内进一步试点开放的七个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已经对WTO承诺开放,但外资股比不超过50%的信息服务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等三项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试点开放这三项业务的外资股比。
部分外资比例可破50%
这其中,信息服务业务(仅含应用商店)、存储转发类业务等两项业务外资股比不设限制,可试点突破50%;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放宽到55%,不超过55%。
二是新增试点开放四项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其中,呼叫中心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外资股比不设限制,可突破50%;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