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广告宣传和明星代言都是力图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并不能把品牌产品的全貌真实地展现在消费者面前。而在卖场,顾客可以对产品的款式、颜色、质感一目了然,这里是可伸手触摸的时尚,可立即试穿的时尚,可亲身感受的品牌服饰文化。
卖场营销实际上是广告营销的继续。相比较而言,国内品牌似乎更重视广告宣传和明星代言的投入,而通过卖场营造生活氛围,传达品牌理念,促进销售的意识相对淡薄。
而利用卖场的一切元素去塑造品牌形象,传达品牌文化内涵和凸现服装风格,是陈列工作中遵循的原则。其次,卖场还具有极强的刺激性和感染力,往往能决定顾客消费行为的形成。
撩人的广告语、明星的光环效应固然能激发人的消费欲望,一场生动的时装秀固然能让人兴奋激动,甚至将自己与模特的形象对应起来,想象自己也能达到秀场上模特的着装效果,意欲买来一试。且不说这几种宣传方式投入的成本有多高,就其效果而言,诱发的只是顾客的消费欲望,并不能决定其最终的消费行为。但是,卖场就不一样了。顾客的视觉、触觉都在受到来自于品牌产品最直接的刺激,卖场的氛围也在感染着顾客的情绪,顾客在卖场得到的是品牌产品客观的、全面的信息。
卖场为顾客提供的完整资讯,可直接导致消费行为产生。很多人在不知道广告的情况下,也能直接在卖场产生消费行为。可见,卖场对消费行为的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记者认识一位服装老板,创牌几年来,没有做过一分钱的广告,也没有做过一场发布会,产品却卖得出奇的好!我问这位老板什么原因,他告诉我:“靠的就是我的店!”由此可见卖场营销的力量,当然,这也是和产品能引导流行、创造需求分不开的。
营销观念要更新转换
从更深层次分析,卖场营销其实只是通路建设的表象。国内的服装品牌或许在资金实力、店面规格方面有先天不足之处,但既然在广告上能加大投入力度,为何在花费不高的卖场不能做到位?其实只要下心思不怕做不出好文章,关键在于观念,在于营销观念的更新转换。创建一个著名品牌,需要一个企业精心打造其产品的质量、价值、信誉、服务、文化、档次,需要一个企业将所有经营运作上的闪光点积累起来,进行有效的沉淀。但是,这仅仅是创建一个品牌的开始,一个企业要最终拥有一个叫得响的品牌,还必须经受市场的检验,经受终端消费者的检验。这就要求品牌首先通过一个顺畅的通路,抵达终端消费者。可以说,通路建设已经成为左右品牌生存空间的极其重要的方面,尤其是随着中国市场体制的完善,受利益和成本的双重驱动,生产和流通的分工将日益明确,生产的手将逐渐从通路建设中缩回去,全力以赴进行产品开发,而将销售交给通路去做,这必然形成“终端为主”、“通路为王”的产业发展格局。这一点,在彩电领域已经初露端倪,国美、苏宁等家电大鳄一呼,生产厂家应者云集。有识之士认为,在服装领域,这种局面的出现也已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