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类金融”公司和业务正在搅动金融业格局——监管机构考虑加强监管,商业银行在酝酿反击,而电信运营商也挟资金和用户规模之优势试图重新挤进互联网“类金融”的赛道……一场互联网上的金融暗战很可能在2010年升级
2010年,或许我们可以重新划定一下金融家圈子的范围。没错,出入华尔街的商业银行家和投资银行家还是这个圈子的主流,近些年走红的VC、PE自然也跻身其中,但很可能,他们已经不能涵盖集合里的全部要素。
传统银行被看作是20世纪的商业恐龙,在21世纪这些恐龙并未灭绝,但它们的领地正在被新一代的生物蚕食。互联网的普及,以及基于它的商业模式创新产生了一批可称之为“类金融”的公司和业态: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正在某种程度上涉足银行存、贷、汇兑、支付的传统业务,而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交易则给金融风险控制和监管能力提出了另一种挑战……某种意义上,这些公司是金融游戏的新玩家。
互联网的开放性已经大大削弱了金融领域传统玩家的资源优势。在前互联网时代,金融行业是一个明显的资源垄断性行业,拥有很高的行业准入壁垒;而基于互联网的低成本金融创新和应用,抵消了传统金融机构在资金规模和网点上的优势,甚至能让新一代玩家在新的金融领域抢跑。
另一方面,互联网和金融的交叉领域很多还属政策模糊地带,可以成为它们介入的突破口。
你可以笼统地将这看作传统金融和互联网“类金融”之间的对决,不过现实中的博弈过程更为扑朔迷离:“旧”对“新”有渗透,“新”和“新”有竞争,在新的技术条件和商业应用下,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都需要重新定位。
与其将其视为互联网金融的乱局,不如将其视为变局。事实上,经过几年“野蛮生长”,中国互联网“类金融”公司和业务在2010年可能面临规范和整合的新商业环境—监管机构考虑加强监管,商业银行在酝酿反击,而电信运营商也挟资金和用户规模的优势试图重新挤进互联网“类金融”的赛道……一场互联网上的金融暗战很可能在2010年升级。《中国企业家》杂志近期进行了调研,试图捕捉互联网金融不同细分领域的最新变化。
2010年6月21日,央行正式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证实了接受调研的多数专家和业内人士之前的预测。将于9月1日施行的该办法确认实行牌照制度,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需要取得“支付许可证”;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为全国性和区域性,全国性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省级范围内的不低于3000万元;出于控制风险考虑,支付机构实行准备金/保证金的制度,“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
■ 鉴于第三方支付业务近几年爆发式的增长,2010年央行等监管机构将对其加强规范,适时引入牌照制度,从而使目前以支付宝为代表的20家左右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减少到10家左右。
■ 新的管理办法中,第三方支付公司将按全国性和区域性支付平台发放牌照,同时为控制金融风险,将会参照目前金融机构的一些管理办法,比如其公司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严格区分,出台与银行存款准备金类似的保证金/抵押金制度,以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 第三方支付公司组织机构的“金融化”是需要的,而作为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就需要和现有的电子商务平台相脱离,并引入新的投资者,实现股权的多元化。
■ 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互联互通(即超级网银平台)在2010年将明显加快,加上电信运营商对互联网类金融业务渗透力度的加大,目前繁荣的第三方支付业务有可能受到一定的冲击。
■ 虽然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和电信运营商由于具备垄断资源,对互联网金融的整合具有较强的话语权,但它们都过于强调自身对于产业链的控制,出于各自利益,商业银行之间、电信运营商和商业银行之间难以实现真正的“强强联合”,其它市场玩家依然拥有发展空间。
■ 最早作为微支付手段的虚拟货币,随着各行业越来越普遍的使用电子货币,规模在迅速扩大,但它们的金融属性和法律地位都还需要政策的进一步明确。虚拟货币发行也可能引入牌照制度,虚拟货币在获得金融身份的同时也面临更加严格的外部约束。
【主文】从春秋到战国
商业银行网银的互联互通在技术上可以实现,但还要看大的国有银行愿不愿意与其它股份制银行分享资源;而移动运营商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则明显有一个谁拥有主导权的问题
按照之前披露的进程,央行一直推进中的第二代支付系统最早会在6月底上线,这套系统因为能够实现各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之间的互联互通,而被通俗地称为“超级网银”,用户使用它可以在登录一家银行的网上银行时,查询自己在其它银行的银行卡信息,并实时跨行转账。
对商业银行的网银,这无疑是技术和应用上的巨大进步,用户体验的明显改善将有助于增加网银在电子支付市场的份额,但这同样可以看成传统金融机构对“闯入者”的一次反击。因为超级网银在大大提升商业银行网银内在价值的同时,也将互联网金融风头正劲的新进入者挡在门外——多方说法都证实这套系统初期仅在商业银行内试点,因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具备金融牌照,暂不对其开放。
类似支付宝这样由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交易平台,是互联网金融草根和最成功的应用。目前仅支付宝的用户就超过3亿,其母公司阿里巴巴已表示,未来5年还将投资50亿支持支付宝的发展。而被超级网银“禁入”则凸显了第三方支付的尴尬:它们在某种程度上从事金融服务,但却不持有金融牌照,模糊的身份限制了其进一步发展。
此外,第三方支付公司还要面对其它更有力的新进入者。2010年3月11日,中移动公告,将斥资398亿元,收购浦发银行20%的股份,双方还将在移动支付方面深入合作。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2009年中国移动支付市场的规模约为18亿元,仅相当于中移动一天的营业收入,而全部电子支付市场(5500亿元),也不过略高于中移动2009年全年的营业收入(4521亿元)。以规模衡量,中移动是跳进浅塘的巨象。从逻辑上讲,中移动更深程度的介入,足以改变移动支付乃至电子支付市场的整个格局。
超级网银和大象逼近,都只是电子支付市场面临变盘最明显的征兆,还不能说谁就完全取得了胜利。
事实上,2010年很可能是这个烈火烹油般的市场的拐点—经过5年左右自由或无序的发展以后,作为电子商务衍生出来的一个互联网“类金融”领域,正在因为政策环境和参与者的变化而进入重组整合的阶段。
帅青红是西南财大支付结算研究中心支付理论与实务研究室主任,这个中心是央行支付结算司与高校合建的研究和政策顾问机构,在帅看来,这个市场正由“春秋走向战国”。
“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之变
事实上,变局发生首先源自监管当局态度的微妙改变。央行以往对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的管理多少带有自由放任特点,现在会朝着使用“看得见的手”的方向倾斜。
2000年前后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始进入电子支付领域,2005年达到了阶段性繁荣,入场者多达50余家。但众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业务模式同质,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只能进行低端的价格竞争,甚至干脆向消费者免费。一些公司负债经营,之所以能够支撑下去,主要是依靠挪用客户沉淀的资金,这就形成了潜在的金融风险。
帅青红认为,支付流程中存在这样的问题:交易周期没有明确约束,交易完成后客户资金是一天还是一周后到账完全由公司决定。客户沉淀的资金已经类似于金融机构的存款业务,而且电子支付公司还不需要为此支付利息。另外,电子支付公司虽然不向客户贷款,却提供担保。因此,这些公司虽然没有金融牌照,但却不同程度涉及了银行存、贷、汇兑、支付的传统业务。
其中的潜藏风险,监管部门早有觉察。但一方面鉴于刚刚繁荣起来的电子商务业务创新很快,牵扯的层面较多,央行很难出台一个框架性的政策,同时如果只涉及宏观方向,而不能对企业操作的微观环节加以引导,也达不到目的。另一方面,当时的电子支付业务整体规模还很小,其可能产生的风险还远远不足以对整个金融秩序形成威胁,因此央行选择了任其自行发展的态度。
2005年以后,第三方支付市场出现了几何式增长,根据艾瑞市场咨询公司发布的报告,2005年至2008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年增长都超过了100%,2005年不过区区200亿元,但2007年就突破1000亿,预计到2011年,整个市场规模将高达12500亿。
在此情况下,央行、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已不可能对第三方支付市场继续坐视。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曾说过,如果国家需要,他会把支付宝在“一秒钟内”上交,实际上也反映了对政策环境前景不明朗的担忧。
2009年底,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公开表示,央行下一步要给快速发展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发放通行证,其目的在于对电子支付的从业资格和经营范围进行规范,把非金融机构的第三方支付融入金融体系,和银行等金融支付体系协同发展。
而在2010年6月21日正式公布的管理办法,名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其中对牌照制度、支付机构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分类、保证金制度等的设计都与预测吻合。最终能拥有牌照的公司将远低于目前市场现有的数量,拥有全国性牌照的公司可能仅为十家左右。而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组织和股权结构也需要相应调整。比如支付宝,可能需要改变阿里巴巴全资持股的股权结构,引入新的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同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第三方支付公司面临洗牌,知名的、大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所受的影响可能不大,支付宝一直定期向央行汇报,央行也不断征求其意见,新管理办法出台后,支付宝、财付通都在第一时间表示,将积极申请许可证,对申请成功有信心。相反小公司则会受到很大影响。另外,整合中,国有背景的支付公司更容易得到行业准入,而外资持股比例较大和民营支付公司前景存在不确定因素。
总之,监管机构更深层次的介入,有利于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拥有合法金融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将正式成为金融市场新的参与主体。
传统巨人发力
虽然看似捏着一手好牌,还拥有着来自最高监管机构的鼎力支持,但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一起步就落在了后边。
商业银行大规模推广网银的时间晚于第三方支付,且信用体系缺失、对消费者保护不周,使多数消费者出于安全原因并不乐意使用网银服务。为了解决网上交易的支付问题,电子商务公司开始搭建自己的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逐渐在微额、小额的电子支付市场占据主流。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商业银行有了更强追逐利润的动力,而互联网的新型金融业务也成为各家银行开拓的重点,小额电子支付市场不可能长久脱离于它们的视野。
除了资金、规模上的优势,在具体的电子支付业务模式上,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互有长短。对金融服务而言,使用的便捷性和安全性从来都是两难选择,商业银行的网银在安全性上具有先天优势,而补足便捷性上的短板就成了争夺市场份额的努力方向。现在看来,商业银行网银业务的互联互通将成为它们扭转形势的杀手应用,第三方支付公司多数围绕着母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很难在各个电子商务平台之间通用,而网银一旦能够互联互通,在便捷性上就能赶超第三方支付公司。
电信运营商是挤进互联网金融赛场的最新选手。中移动几年前与银联合作成立联动优势,开展移动支付,但业务开展未能取得突破。事实证明,电信运营商只是信息转发、接收机构,必须要有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与后者共同打造移动支付平台。银联作为一个特殊的机构,只是中间业务平台,自身没有客户,客户的资金、信息、账户都属于商业银行。中移动想要更深介入移动支付业务,就需要直接和商业银行合作。
入股浦发,可以使中移动有机会更深入地介入手机支付领域。科尔尼咨询公司董事贺晓青评价,以前中移动也可以和多家银行合作,但都属松散联盟,而入股后,合作就具有了排他性。分析人士认为,中移动的目标,最终是将自己变成移动电子商务平台。而中移动之后,另两家电信运营商也很有可能采取类似行动。
但无论是商业银行网银业务的互联互通,还是移动支付的升级,也只是增加了互联网电子支付市场竞争格局的变数,很难形成商业银行或者电信运营商独大的局面。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们相互间的利益冲突。
这种冲突可以看作是前互联网时代传统金融业金字塔式、中央集权式的封闭经营模式,在互联网时代遇到了权力被消解的扁平化、矩阵式的开放经营模式的挑战。这是基因上的冲突,且让前者面临两难:如果主动向后者靠近,则会导致自己原先赖以立足的商业模式被破坏而被后者吞并;如果固步自封,则会被打败。
比如,商业银行网银的互联互通,在技术上早已完全可以实现,但还要看大的国有银行愿不愿意与股份制银行分享资源;即使大银行愿意,那它们也会在超级网银平台上拥有更多话语权和主导权,小银行又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加入,则自己只会被边缘化,不加入,则被排除在主流市场之外。而移动运营商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则明显有一个谁拥有主导权的问题。在中国,电信运营商获得金融牌照短期内很难实现,移动支付业务的深入将难免触及政策上的灰色地带,这很可能成为未来由运营商主导的移动支付业务的瓶颈。
因此,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规范、重组、整合,商业银行的反击,电信运营商的加入,都只会使电子支付市场出现更加复杂的多元竞争格局,而在消费者面临多样选择的情况下,提供更高质量和差异化的服务,以及更多的增值业务将成为市场优势企业的共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