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不怕,地不怕,就怕95598打电话…
这是在电网工作的小伙伴的口头语。记得,观茶君头一回听到这一说法是在南方电网,后来发现在国家电网也同样非常流行,尤其是越到区县供电公司、供电所等基层单位越流行。
为什么?观茶君觉得非常好奇。于是,有小伙伴给观茶君讲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某日,有客户给电力服务热线95598打电话,投诉称:小区内配电房的排风扇噪音太大,影响休息,要求处理。95598立刻将问题转给该小区所在地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发现,噪音是排风扇损坏引起的,于是更换了新的排风扇,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95598。按照程序,95598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询问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结果得到了否定回答,客户声称不满意,因为噪音依旧很大。
95598立刻将意见反馈给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虽然发现噪音已经非常小,但为了让客户满意,还是决定更换一个个头、功率更小的排风扇。更换后,发出的声音比空调的室外机还要小。
听了这个故事,观茶君不禁哑然:“客户满意”就那么重要吗?
其实,观茶君深知电网公司的良苦用心和良好初衷:用客户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督促员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供电服务;通过回访及时发现员工工作中的问题,防范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为此,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都开通了95598电力服务平台,并将客户满意度CSR(Consumer satisfactional research,也叫客户满意指数)作为对各单位进行评价的关键指标,与工作人员的收入直接挂钩。
观茶君以为,这种做法无可厚非,且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问题是:将“客户满意”作为唯一的工作目标乃至考核标准,合理吗?在客户不满意的情况下,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评判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呢?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依法治企正大行其道,观茶君以为评价标准也应该体现法治的精神:看各方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不合法,即使满意也不行:假设有员工以权谋私为客户牟私利,客户当然满意,但因行为违反法律,显然不被允许;反之,如果行为合法,即使客户不满意也不能答应其要求。
但问题是,“始于客户需求,终于客户满意”,却居然演变成了“不论客户需求是否合法不满意就不终结”,而且作为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的唯一标准!观茶君想问的是:这种一刀切的做法符合法治精神吗?更深层次的问题是,让不合法的诉求得到满意解决是在支持法治还是破坏法治?
让一切行为、一切标准都回到法治轨道上来吧!